渠县农林局集中对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查处

13.10.2016  18:46

  为深入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县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省委书记王东明对脱贫攻坚“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度介入”的指示要求,渠县农林局将从即日起集中两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系统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此次专项查处行动重点查处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骗取套取困难群众补助资金,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存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或物资,滥用职权、“雁过拔毛”、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和发放扶贫资金,不正确履职、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不到位、滞留延压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建设滞后,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及村务公开等相关规定,以及涉及扶贫领域的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此次专项查处工作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各单位要汇同局纪检组对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项目落实、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脱贫攻坚领域方面的情况进行逐一梳理自查,对相关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局纪检将成立专项查处行动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监管,规范扶贫移民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对脱贫攻坚领域已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要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局机关将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高效便捷的途径。同时,专项检查工作组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单独登记、专项受理、集中处置,严格做到“无积压”、“零暂存”。局专项检查组还将不定期组织对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开展巡查督导,在巡查中就问题线索不发现、不查处以及隐瞒不报、虚报漏报等顶风违纪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