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脱贫攻坚”怎么考核?四大领域成“试金石”

24.09.2016  12:04

 

  近日,《四川省市(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出台,对相关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提出量化标准。考核办法呈现出哪些特点?根据这个考核办法,四川对脱贫工作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加大力度:“地毯式”考核覆盖全省

  根据考核方法,我省“脱贫攻坚”的考核时间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对象“地毯式”覆盖21个市(州)和“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

  考核办法除了市、县自查及省级抽查外,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委托熟悉脱贫攻坚工作的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对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的准确率和因村施策因户扶贫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进行第三方评估。同时,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办公室将对第三方评估结果、省级抽查结果、省直部门考核结果和各市(州)、县的自查总结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最后,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各市(州)和贫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注重实效:四大领域成“脱贫攻坚”试金石

  根据考核办法,四个方面成为我省考核“脱贫攻坚”的主要内容:

  减贫成效

  权重:65%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额及增长率。

  其中“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三项指标是重点。

  精准识别

  权重:10%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准确人数占贫困人口总数的精准度、贫困人口脱贫准确人数占脱贫人口总数的精准度。

  精准帮扶

  权重:10%

  考核贫困村1名县级以上联系领导、1个帮扶单位、1个驻村工作组、1名第一书记、1名农技员“五个一”全覆盖情况和贫困户帮扶措施群众满意度。

  扶贫资金

  权重:15%

  依据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考核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依据相关规定,考核本级财政扶贫投入情况和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情况。

  奖惩明确: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要追责

  正向激励

  ★每年综合评定三分之一的市(州)和“四大片区”分片区各20%的贫困县为先进,并给予一次性项目资金奖励。

  ★连续两年受到通报表扬的先进市(州)和贫困县,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问责追责

  ★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违反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和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将对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市(州)和“四大片区”分片区排名倒数10%以内的贫困县,将对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受到谈话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