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控制新能源规模
新华网兰州8月19日电(记者连振祥、张新新)鉴于我国新能源发展中弃风、弃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18日举行的第五届中国(甘肃)国际新能源博览会上表示,弃风弃光严重的地区就是要控制规模。
我国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近年来取得了巨大发展,截至2013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9174.46万千瓦,光电装机也已经达到1479万千瓦,均居世界第一位,但由于在新能源建设过程中主要关注资源而忽视市场,造成规模过剩,导致发电难以送出,出现弃风、弃光问题。
国家能源局的一项统计显示,2013年,我国风电平均弃风率为10%,而从重点区域来看,弃风率在25%以上,如内蒙古和东北的不少地方,弃风率在35%—40%。今年上半年全国平均弃风率8.5%,同比下降5.14%,但是部分地区弃风依然严峻,如新疆弃风率达到17.25%,吉林弃风率达到19.75%,为全国最高。
史立山说,虽然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很低,风电不到3%,太阳能发电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不断出现的弃风弃光问题,暴露了我国能源规划、建设和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资源丰富地区的政府对新能源建设是积极的,但对于如何充分有效利用新能源重视不够。
史立山认为,新能源的发展不是为了增加装机规模,而是要替代化石能源消费,所以必须格外重视新能源发电的利用。首先要统筹规划,把落实市场作为新项目建设的基础。其次要优先发展分布式新能源,近距离替代外来电力;再次是跨区输电要统筹好电网建设和电源配套。这就需要政府和企业进一步转变思路、加强沟通,关键是落实。
史立山说,要结合新能源的特点,拓展新能源的利用领域,如风电供热的利用应引起重视,通过储热式供热技术,解决风电的间歇问题,这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需要大胆实践。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新能源发电的健康发展,目前国家实施了年度规模调控的管理措施。确定各地区开发规模的依据,主要是看新能源的利用状况,看投运项目的利用水平。
文章关键词: 能源局弃风弃光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