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开展胶囊剂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

27.03.2015  13:42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明胶空心胶囊和胶囊剂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非法生产排查。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各药品生产企业非法加工空心胶囊窝点进行排查。充分依靠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工作,发挥基层监管网络作用;加大举报奖励措施,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共治力量,群策群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供案源线索;要重点检查已经关停(或报停)的原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防止擅自生产,或异地违法生产。

二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抽验。结合眉山市无明胶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实际,将监督检查和抽样的重点确定为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地区的小药店、小诊所、村卫生室等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胶囊剂药品,主要检查农村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索证索票情况,核查货、账、票是否相符,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胶囊剂药品进行抽样。抽验检测中如发现铬含量超标的,将及时控制相关产品,追根溯源,彻查产品流向。此外,还将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和抽验,检查中做到“四个凡是”:凡是发现空心胶囊有问题的,一律抽样检测胶囊铬限量;凡是发现铬超标空心胶囊,以及其它非法制售空心胶囊案源线索的,现场即刻实施封存扣押,及时控制问题产品,并追踪溯源、彻查流向,一查到底;凡是发现药品生产企业采购使用问题空心胶囊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提请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凡是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并全力配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