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这样买肉馅:“老板,切两斤精肉,再剁成肉馅”
顾客在一超市内购买肉馅
不少市民都有从超市买肉馅回家做肉丸或包饺子的习惯,而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这在业内外引起不小的争议。
肉馅很容易混进不新鲜的肉而且消费者看不出。”
——网友“熊二大仔”
“那香肠是不是也禁止生产和出售呀?不仅把肉绞了还弄熟了,嫌疑更大。”——网友
监管部门
剑指安全
禁用废弃肉、过期肉加工肉馅
上周,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征求《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中提到,为规范超市生鲜食品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其中,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对于加工肉馅等产品的禁止性要求。“超市可应消费者要求将生鲜肉类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销售,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禁止使用屠宰场废弃肉类,或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肉类加工成肉馅等生鲜肉品和肉制品。”
对于“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这一新规,引起业内外的广泛讨论。为何要出此新规?超市肉馅质量是否安全?执行起来是否有难度?
多数市民
表示支持
也有人担心“香肠是不是也被禁”
对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这项新规,市民怎么看?正在挑选肉馅的江女士表示,“买肉馅回家是准备包饺子用的,图的就是方便。”而针对是否担心肉馅质量问题,江女士认为,“这就依赖商家信誉了。”
昨日,新浪调查也发起了题为“你支持超市不得预先剁肉馅销售吗”的投票,截至昨日下午4时,有3085位网友参与。投票结果显示,92%的人投票支持,认为“买块肉当面绞放心”,5.9%的人不支持,认为“现场绞肉浪费时间”,2.1%的人认为“不好说”。
在网友评论中,网友“原来是菠萝”说,“不知道是不是剩下的边角料绞碎了变成肉馅?” 网友“熊二大仔”说,“肉馅很容易混进不新鲜的肉而且消费者看不出。”“大料豆”表示,“应该当面绞,这样比较合理,对质量有保证。”也有网友说,“那香肠是不是也禁止生产和出售呀?不仅把肉绞了还弄熟了,嫌疑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