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官员受贿让小姨子代收2千万元豪宅

19.07.2015  07:02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肇庆原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委书记刘龙平涉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审已获无期徒刑。近日,刘龙平受贿案中的关键人物,其妻妹邓某一审被梅州中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查,邓某出面帮刘龙平持有收受的包括广州珠江新城一套价值逾2000万豪宅在内的几处物业。

  小姨子收下2000万元豪宅

  法院查明,2009年2月,四会市骏马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为了感谢刘龙平一直以来的关照,提出在广州珠江新城凯旋新世界楼盘送一套房子给刘龙平,刘龙平表示同意。2010年2月,刘龙平选中该楼盘T16栋某房后,吩咐邓某与吴某联系具体购房事宜。邓某明知该房产是刘龙平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于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间,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购房手续,多次帮忙收取吴某妻子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2013.2722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

  2010年3月,商人陈某为了感谢刘龙平的关照,提出在肇庆市星湖奥园楼盘送两套房子及两个车位给刘龙平,刘表示同意。此后,由邓某出面收取360万存入其账户,并以其名义办理购房手续。

  风声日紧订立攻守同盟

  2012年6月,因担心组织调查,刘龙平要邓某帮忙筹款退钱,邓某于是筹集360万退还给了陈某。2012年八九月份,因组织正调查高新区相关问题,刘龙平又要邓某尽快出售广州珠江新城的房产,邓某遂将该房转至其亲戚名下,并通过中介以2618.27万元转卖给他人,售房款则由其亲戚代为保管至案发。据买家的证言称,当时成交价是9.35万元/平方米,实际支付2600多万,但为了规避税费,以1600万的价格签订合同。

  据刘龙平事后的供述,自2012年8月组织开始调查其问题以来,刘龙平多次找到邓某,要邓某与亲属订立攻守同盟,如组织找她了解情况,邓某要“坚称不清楚”。2013年3月,感到风声日紧的他先后两次约吴某见面,嘱咐其“在送房产的问题上谁都不能松口”。2013年5月,纪检部门宣布对刘龙平进行调查,邓某于同年6月被刑拘。刘龙平案发后,涉案赃款均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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