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肇事逃逸遁行踪 抽丝剥茧终归案

02.09.2015  03:38

--直属一大队“7.3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侦破纪实

2015年7月31日凌晨,在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光华村路段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男性驾驶两轮电动车与一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事发后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逸。市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自深夜接警之日起,历经7昼夜,侦破该案,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目前,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眉山市看守所。

事发凌晨,案情迷离

7月31日凌晨,直属一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崇礼镇光华村7组路段,一辆两轮电动车倒在地上,有人受伤。”大队值班民警曾大为、陈一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到达现场时,看到一辆两轮电动车倒在道路一侧,电动车驾驶人横躺车旁,一同赶赴现场的120急救人员确定该男子已经死亡。

民警勘查现场,顿生疑云。电动车车身除与地面摩擦痕迹外,无其它明显碰撞痕迹;死者身上除与地面碰撞伤痕外,无明显外力撞击创伤;现场道路路面及周边无其它车辆车身散落物;现场无目击证人。从痕迹上来看,这是一起特征较为典型的单车道路交通事故。

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就在事故现场展开了,在事故中队中队长李海鹏的现场指挥下,民警一方面将事故现场进行了隔离,再次认真勘查了现场,避免夜间光线不足可能造成的漏勘;一方面就尸体的伤情进行认真勘查,并现场电话咨询了市局有关技术人员涉及此案的有关问题。勘察人员形成了初步意见:虽然从痕迹上,这个事故有单车肇事的特征,但是比对痕迹长度等特征与死者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来看,存在其他可能性。

返回大队后,事故中队于当日早晨7时30分,召开了第二次案情分析会,大队长杨静华在会上提出五点意见:一是依托公安网,并联系案发地派出所和当地村、组,以最快速度确定尸源;二是再次复勘现场,仔细查找搜寻事发路段散落物,力争在现场找到新的证据;三是迅速进行尸体检验鉴定工作,确定死亡原因;四是立即聘请技术单位对电动车进行检验,确认电动车车身有无碰撞痕迹和其它车辆粘附物,五是立即成立专案组,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资深民警刘家余担任组长,事故中队全体民警配合,全力侦破案件。散会后,中队全体民警立即按照部署开始了侦查工作。

当日,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当事人死因为重型颅脑损伤,电动车车身因外力撞击有轻微变形,碰撞位置在车前轮正前方,车身粘附物不明确。这样的鉴定意见,给专案组指明了侦查方向,这极有可能是一起肇事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如何确定这个外力?如果是他车施以的外力,为什么又找不到其它车辆的蛛丝马迹呢?由于没有直接证据,侦查的范围只能从外围开始,这犹如大海捞针,难度极大。

摸排走访,线索初现

随着案件侦查的进一步深入,死者的身份也浮出水面,死者周某,男,2000年8月25日生,东坡区崇礼镇光华村人。专案组随即联系周某亲属,了解案发当日周某行踪。据专案组调查,  2015年7月30日晚,死者周某与其朋友唐某鹏相约一起到崇礼镇某网吧上网,7月31日00时05分许从网吧离开,分别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回各自住所地,中途分路行驶。周某行驶路线为从崇礼镇出发,沿原崇礼镇至永寿镇老路行驶,行驶方向为其住所地崇礼镇光华村7组。

专案组遂沿周某行驶路线展开调查。经大量摸排走访,找到一位案发后曾驾车经过该路段的小车驾驶人杨某以及一名案发时听到过疑似车辆碰撞声音的当地住户李某。据住户李某陈述,7月31日00时25分许,其在家中休息时,听见其房屋不远处道路方向“”的一声响,之后不久,又听见有疑似摩托车轰油门离开的声音;据小车驾驶人杨某陈述,7月31日00时30分许,其驾车沿岷江一桥往四车道走六号路回其住所地,行驶到六号路中途时,看见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道路一侧,一个人躺在电动车旁边。经过对两证人在发现时间上的对比发现,住户李某家住案发地点非常近,他对案情的描述更接近案发时间,而杨某是之后赶到,因此在是否存在摩托车的问题上,他们的证言是不冲突的,且案发在深夜,车流量相对较小,干扰噪音也较小,这样的条件下,李某能听到疑似碰撞音,到不久后听见疑似摩托车发动的声音,真实性是很高的。

至此,事发时间途径该路段的二轮摩托车被专案组纳入了视线,并作为了侦查重点。

倒推逆查,大海捞针

专案组根据线索,划定案发时间段为7月31日00时05分至00时30分,嫌疑肇事车辆初定为一辆摩托车。但该摩托车从何方驶来,又驶向何处,因何而撞,三轮摩托还是二轮摩托,驾驶人是谁,摩托车有无受损,驾驶人有无受伤……一系列的问题摆在专案组面前,需要一个一个解决。

第三次案情分析会上,专案组整理思路,决定从三个方向入手:一是查阅案发地附近相关路段警用和民用监控视频、卡口照相,寻查嫌疑摩托车信息;二是走访附近城镇摩托车修理厂、铺,查找近日所有修理过的摩托车;三是到附近城镇医院、诊所、药店走访,排查近日有无摔伤人员就医或者购买治疗外伤药品,重点查找小型的,私人的诊所、药店。

此后专案组又再次复勘现场,根据手中掌握的证据,假定逃逸车辆为二轮摩托车,进行了案件重新分析,分析嫌疑车辆事发前可能经过和事发后离开现场的路线,碰撞的形态,碰撞的力度,逃逸人可能受伤的部位。由于嫌疑车辆事发后逃逸路线可能性多,且为乡村方向,专案组遂将注意力集中到嫌疑车辆事发前行驶路线上,并确定了几条需要重点查阅的路段和附近几个交叉路口。组长刘家余带领专案组,从案发地出发,逆着嫌疑车辆可能经过的路线方向,倒推逆查,调阅了沿途大量的警用天网、卡口和工厂、企业的视频、照相资料。但是视频量太大,一时无进展。

泥牛入海,陷入僵局

专案组调阅了大量警用、民用视频和照相资料,五个民警同时开始了资料观看和根据时间、路线、车型等因素进行筛选的工作,最终锁定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有重大作案嫌疑。从模糊的视频截图上来看,摩托车驾驶人为一中年男性,依稀可见衣着特征,除此之外,驾驶人面部无法辨认,该摩托车的车牌号无法分辨;且嫌疑摩托车在从眉山市城区驶上岷江一桥之前的行驶轨迹无法确定。凭借这样有限的线索,要在茫茫车流中查找嫌疑车辆,基本是不可能的。专案组遂将嫌疑人驾驶车辆的视频截图打印出来,在事发路段沿线四处张贴,悬赏追查。但数日过去,杳无音讯。

一时间,此案的侦破工作仿佛走进了死胡同,因为眉山城区路口、路线太多了,嫌疑人在城区内就像泥牛入海,但是既然留下了影像,我们必须要找到他。”专案组组长刘家余说。 

反复分析,找准入口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专案组召开了第四次案情分析会,并决定再次认真审视已有证据,力争从已掌握的线索入手寻找新的突破口。专案组请来摩托车修理厂修车师傅辨认嫌疑车辆车型,经修车师傅辨认,嫌疑车辆可能为一嘉陵牌二轮摩托车,且车型老旧。

那么嫌疑人是事发当日偶然经过还是经常行驶于该路段呢?专案组再次从监控视频、卡口照相入手,查找事发前数日嫌疑车辆通行情况。经查,嫌疑人驾驶该摩托车在事发前连续数日,每日早上08时许要从岷江一桥方向往眉山市城区方向行驶,每日下午18时到19时之间要从城区方向通过岷江一桥往崇礼镇方向行驶,使专案组民警眼前一亮的是,有几次摩托车后部还搭载有建筑工具。专案组由此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为一名家住城市郊区且在眉山市城区务工的农民工,由于来往时间规律,嫌疑人很可能有一个较为固定的工作,据此应当将城区内在建的工程、房地产工地作为重点的排查范围。

顺藤摸瓜,目标出现

根据第四次分析会的思路,专案组决定对眉山市城区所有大型建筑工地进行摸排,调阅建筑工地附近路口及工地本身安装的相关监控视频和卡口照相,重点放在7月30日18时到19时工地工人下班的时间段内。专案组先后调阅了数十段监控视频,在查看眉山市杭州路北段“香颂城”小区建筑工地附近路口监控视频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专案组的视线中,且该员的衣着特征与案发地附近监控的影像资料非常吻合。该员嫌疑重大,这个消息令专案组群情振奋!

事不宜迟,组长刘家余决定立即采取行动,安排专案组民警于当夜赶赴“香颂城”小区建筑工地。该工地值守人员一看照片,马上认出“这是我们工地上的泥工徐某华,他平时来干活骑的就是这个样子的摩托车。”民警立即联系工地施工方,施工方告诉民警徐某华已经连续几天都没有到工地上班了,工钱也没有来结算。徐某华的嫌疑进一步增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随着侦查工作的推进,很快,徐某华的身份浮出水面:徐某华,男,1963年8月29日生,户籍地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经过秘密的外围摸排,发现徐某华名下有一辆红色嘉陵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川ZB0356。自案发当日起,该员一直在家,且有群众提供线索称该员近日脸部有伤。这一系列的特征均反映出徐某华有极大的嫌疑。

经过多次踩点,综合分析了徐某华住所地的环境,专案决定于8月7日清晨,与永寿镇派出所民警一同到徐某华家中对其实施抓捕。就在民警准备出发时,徐某华却出人意料的主动来到交警一大队投案自首,原来徐某华从其建筑工地工友处听闻了民警已在搜寻他的消息,知道已无所遁形,于是慑于警方的强大压力和法律的威严主动投案自首。

专案组民警压抑住内心的喜悦,没有因为嫌疑人的自首而中断工作,民警首先想到的是尽快固定证据,锁定嫌疑人,并针对嫌疑人有可能的辩驳展开针对性的工作。首先立即开始了讯问,指认等工作;其次迅速进行了嫌疑车辆与二轮电动车的比对工作;三是对嫌疑人的家属开展了询问,根据家属提供的其行踪情况,锁定了嫌疑人途径事故现场的时间;四是从嫌疑人的伤情入手,对其就诊的诊所进行的核对调查;五是迅速到嫌疑摩托车维修地点对其更换的配件进行了提取,并快速比对。

经审讯,徐某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徐某华供述:2015年7月30日下午,徐某华在“香颂城”建筑工地下班后,在杭州路上的一个茶楼和几个朋友一起喝茶(打牌),喝完茶大概晚上12点,其独自一人驾驶川ZB0356号二轮摩托车沿眉山市城区--岷江一桥--崇礼镇四车道--崇礼镇四车道红绿灯路口左转--永寿镇卧铺桥方向,行驶回其永寿镇的家。31日凌晨25分许,其行驶至崇礼镇光华村事发路段,与对向行驶的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双方车辆和驾驶人倒地,随后徐某华将摩托车扶起,发现对方驾驶人在呻吟,却没有报警和拨打120,也没有救护伤者,骂了对方一句后,驾车逃离了事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