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肇事者撞人后见死不救 民警三十小时揪出元凶

28.06.2016  11:26

 

一位81岁的老太太于清晨护送11岁孙女上学后的返家途中,在离家不远的公路上被一辆托车撞倒后,因伤势过重而命丧黄泉;  肇事者则在明知撞伤人后,不但不积极施救,反而驾车飞速逃离现场,致受害人不治身亡;  公安机关在案件线索有限的情况下,充分整合警务资源,拨云撩雾,最终经过三十个小时精心排查,成功将肇事者揪出水面……

突遇车祸 八旬老太命丧黄泉

2016年3月2日早上6时30分,春季的南方仍是在黑雾地笼罩之下。十一岁的婷婷象往常一样,在八+-岁的奶奶王秀琼护送下,打着手电筒从位于隆昌县山川镇某村的家中出发,沿着家门外的公路往隆昌县新生小学方向步行走去。当她们走过通往学校的一段下坡路段后,见天已放亮,  小婷婷便叫奶奶不要再送了,随即她听奶奶答应了一声:“要得,路上慢点!”。继而,小婷婷便继续朝着学校方向-路小跑而去,跑了数十米远后,她转身往后远远看了奶奶一眼,见奶奶已经往回走去,映入她眼帘的是她非常熟悉的奶奶的背影——小婷婷丝毫没有料想到,  这竟会是她最后一眼见到自己活着的奶奶。她进校门时看了一下表:当时时针正指向6时53分。当日上午,她便被告之奶奶因为送她上学而出了车祸;再后来,他不得不伤心地哭泣着接受奶奶永远离她而去的事实……

2016年3月2日7时19分,隆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305省道19KM+700M(隆昌县山川镇小地名汤圆店)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驾驶肇事车辆撞倒一位老太太后,已逃离事故现场……接到指令后,交通警察大队特勤中队领导即刻率中队值班民警等人赶往事发地点,并及时通知联系了120救护车。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见一位老太婆躺在道路边的竹林处,其头部受伤严重,流血较多,奄奄一息。见此,民警立即将伤者抬上赶到现场的120救护车,并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了事故现场情况。很快,从县人民医院传来消息,老太婆伤情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至此,隆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时启动肇事逃逸应急预案,并旋即成立了侦破隆昌县“3.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小组。同时,得到案情通报的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杨斌、教导员彭剑勇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精心组织指挥先期案件侦查调查工作:摸排走访、现场勘察同步进行。

经初步调查,民警很快明确了受害人的身份:王秀琼,81岁,家住离事发现场不远的山川镇某村。3月2日下午,伤者王秀琼因伤势过重,经隆昌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缜密排查 交警三十个小时艰苦鏖战揪出元凶

鉴于案情特别重大,隆昌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将相关案情向县局进行了详细汇报,隆昌县公安局随即启动了命案侦破机制预案,隆昌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钟诚在立即组织交通警察大队进行了案情分析后,及时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由交通警察大队牵头侦办,刑事侦查大队及相关警种协同配合的侦破隆昌“3.2”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小组。

初步现场勘验显示:死者王秀琼所躺位置属挪动现场,其第一现场遗留有“猪儿粑”、工具刀、一张名片和一小块车身红漆碎片、摩托车右侧反光镜等疑似肇事者和肇事车辆散落物。但是,现场遗留的肇事车辆红色碎片到底是什么部位的碎片?反光镜属于哪一种摩托车车型的反光镜?工具刀是否是肇事者所携带的遗留物?现场散落的猪儿粑又到底出自哪里?肇事者现在究竟已逃往何方?一系列迷团摆在了所有参战民警的面前,使案情显得扑朔迷离。

为尽快寻找到案件突破口,专案侦破小组在交警大队长杨斌具体带领下,共分为五个工作小组开展侦破工作:第一小组围绕“名片”进行深入调查,查明是否属肇事者遗留物品;第二小组围绕“红色碎片、反光镜”走访修理厂、车行,摸排现场遗留碎片系何种类型摩托车;第三小组围绕“猪儿粑”走访全县城售卖“猪儿粑”早餐店及加工房,查明其来源;第四小组调取事发路段及相关路口、要道“天网”监控视频资料,逐一核对过往车辆,排查嫌疑车辆及寻找证人;第五小组深入现场及外围,对周边群众及相关证人进行地毯式走访排查,全面获取破案线索。

然而,由于受害人未能留下任何线索,摸排调查工作在异常艰难中进行。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通过对“猪儿粑”这条线索的精心排查,终于在隆昌南街方向找到了一家的“猪儿粑”早餐店,并通过对附近监控视频仔细比对,很快发现了一辆可疑摩托车;继而通过对该摩托车运行轨迹进一步追踪排查,结果发现快速行驶的该摩托车运行轨迹与“3.2”交通肇事逃逸案及事发时间极为吻合,但由于天气条件和驾驶员带着黑色头盔,根本无法看清驾车者面容和摩托车号牌及车型。

案件侦查至此,隆昌县公安局充分整合警务资源,采取各种刑事侦查手段,全力破案攻坚。在刑事侦查大队地全力支持配合下,专案组终于锁定这辆疑似肇事车辆车牌号为川KM30××,其系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且种种迹象表明:车主王某良有重大涉案嫌疑。

3月3日13时许,专案组在掌握了王某良大量作案犯罪证据后采取突击抓捕行动,在其家中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良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对自己于3月2日6时50分许,驾驶川KM3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撞到行人后,为逃避罪责而逃离事故现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经过专案民警三十个小时艰苦鏖战,内江市隆昌县“3.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布告破。

还原现场 为了逃避罪责而见死不救

据交代,现年三十六岁的王某良系隆昌县响石镇人,其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养兔场。案发当日清晨6时30分左右,王某良独自一人驾驶川KM30××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从隆昌县城区亲友家出发,在大南街一家早餐店买了四个“猪儿粑”用食品袋装上后,赶往响石镇养兔场。

6点50分左右,当摩托车行驶至305省道19KM+700M一个较缓的小坡路段处时,对向有一辆轿车迎面驶过,由于该车灯光很亮,照得他在短时间内没有看清前方的路况,待会车完后再看前方的路面时,突然发现车前方四五米远处有一个行人从行驶方向的左侧往右侧横过公路。王某良发现行人后,赶紧捏了手刹,并往左侧猛打方向,但终因惯性仍将对方撞倒在了公路上。车倒地后往前滑行了一段距离,王某良从地上起身走过去看见被撞的是-位老人,其躺在地下没有动弹、呼吸微弱,于是就将她抱到路边的一丛竹林边上……

当时,老太婆用极其微弱的声音说了一句什么,但王某良并没有听清楚。事发后,王某良想到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且见对方伤情较重,极有可能死亡,为了逃避经济和法律两项罪责,遂抱着侥幸心理,趁四周无人之机驾车仓皇逃离了现场。

然而,王某良做梦都没有想到公安民警会很快降临在他面前。他的迅即落网也再一次向世人昭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逮捕,全案按司法程序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