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自泸车祸续:肇事罐车车主彭某某等3人被刑拘
核心提示
非法加装致使超载
当日事发前,肇事罐车司机王正驾车前往宜宾市高县一电厂装载粉煤灰,随后经过南广超限检查站。“在电厂和超限检查站都没有超载,所以能顺利通过。”仁寿警方介绍,通过超限检查站后,王正将车开到何某的加装站加装煤灰,致使货车超载。
新增刑拘3人
1 罐车车主彭某某
事发前,他曾指示司机超载
2 中转站负责人何某
成立非法加装站,给钱就加装
3 物流公司法人代表羡某某
收取“挂靠费”后,管理形同虚设
去年12月8日15时50分,成自泸高速公路发生一起16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23人受伤。随后,肇事罐车司机被刑拘。
昨日,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向成都商报记者独家披露,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肇事罐车车主彭某某、车辆挂靠所在的成都志睿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羡某某,以及加装煤灰的中转站负责人何某等3人,已于1月2日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警方表示,距事发快一个月了,此间3人都曾咨询过律师,知道会追究他们刑事责任,所以刑拘他们时,3人表现比较平静,“他们觉得是罐车司机王正连累了他们。”
对于之前交警部门认定的肇事司机王正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仁寿警方也予以确认。“王正在饮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超载车辆,临危处置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据之前成都商报报道,当日事发前,肇事罐车司机王正驾车前往宜宾市高县一电厂装载粉煤灰,随后经过南广超限检查站。
“在电厂和超限检查站都没有超载,所以能顺利通过。”仁寿警方介绍,通过超限检查站后,王正将车开到何某的加装站加装煤灰,致使货车超载,“是车主彭某某指示王正前往加装站加装煤灰的。”警方并未透露加装煤灰的具体重量,只称:“王正驾车在此加装煤灰后前往成都等地,之前已加装过七八次了。”
此外,警方还披露,何某负责的这处非法加装站成立于2013年,位于宜宾城郊,距离超限检查站并不远。“他成立这个加装站的目的就是让超载货车逃避检查。”以成自泸高速车祸中的肇事罐车为例,之前罐车两次都不超载,顺利通过检查后,再来加装后运往成都。
为了让货车顺利加装,何某提前从电厂将煤灰运至此,通过超限检查站的货车等前来加装时,他不会审核货车是否超载,“只要你给钱,不管你加装多少。”
至于成都志睿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羡某某,警方称,因彭某某的罐车需要挂靠公司才能上路,彭某某以交钱的方式将车挂靠在羡某某的公司,“费用大概是一年三千多元。”
警方表示,羡某某的公司有上百辆车挂靠在此,他收取挂靠费用后,平时对挂靠司机的教育根本不够,管理上也形同虚设。
新闻回放
去年12月8日15时50分,成自泸高速公路发生一起16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23人受伤。经调查,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王正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书还披露,王正在饮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超载车辆,临危处置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成都商报记者 蒋麟
原标题:成自泸车祸追责追到罐车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