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 惩防并举 综合治理非法行医

22.08.2014  20:04
部门联动 惩防并举 综合治理非法行医  
 
  为巩固去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近日,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等10各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的指导意见》,就健全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作出要求。
  一、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动打击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总结前一阶段集中整治的经验,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执法手段,条块结合,环环相扣,有效衔接,依据部门职能开展重点摸排,建立非法行医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行信息分级汇总、定期形势评估和重点案件督办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对重点案件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卫生计生、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及时移交、抄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实现左右互动,提高震慑力。
  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保持长效
  为防止运动式执法、一阵风式执法,遏止非法行医、违法医疗广告、非法坐堂行医等行为反弹,“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与整顿医疗市场紧密结合起来,重视源头治理,疏堵结合,建立完善多部门定期联合巡查、民营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与医院等级评审挂钩等长效机制。在打击非法行医的同时,进一步合理配置、优化医疗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将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医疗资源的补充,纳入到卫生资源布局,引导、鼓励中医坐堂医诊所到医疗资源较少的地方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和医疗行为,从源头上消除非法行医的生存环境。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实效
  “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监督考核体系,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督查督办,严格督查各部门覆职情况,对工作开展得不够好的地区要加大指导和暗访督导,建立专项工作总结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市州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