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职工福利标准: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千元

11.02.2015  10:54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李晓梦 通讯员颜立琼 谢文哲)春节马上到了,福利怎么发?昨日,省总工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规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时,可发放少量慰问品。此外,还可利用工会经费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

  省总工会文件规定,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基层工会可在会员过生日当月,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可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可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但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用餐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文娱、竞赛等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且获奖人数不能超过参加人数的1/3,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体育比赛运动用品每人不超过5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购物卡代金券、请客送礼、设立“小金库”等。省总工会专门解释,“逢年过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等,其他节日,按企事业行政福利规定发放,不从工会经费支出。

  记者统计发现,规定的节日慰问品、生日慰问、看电影等所有集体福利项目加起来,职工每人每年的福利总金额不超过1450元。为何标准不高?省总工会副主席谭必元解释: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应该由工会福利和行政福利两部分组成。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维权、帮扶、教育等工作,职工福利只是其中一部分。

(原标题:逢年过节和过生日时可发福利)

编辑:SN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