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自由转移

06.07.2014  14:57

制图 姜宣凭

    在成都打拼8年,遂宁人陈光盼来了一个好消息:他可以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年轻时多缴点费,年老时养老金高一点,晚年更有保障一些。”这是陈光多年的期盼。

    给他人生带来转变的,源自四川省出台的《关于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自由转移的双向通道,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为提高经办效率,我省将统一建设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很快,陈光就能实现他的愿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