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职工健康体检项目比选公告

31.05.2016  21:13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对“四川省旅游发展委2016年职工健康体检项目”进行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旅游发展委2016年职工健康体检

  (二)项目简介:本项目拟选择四川省旅游发展委2016年职工健康体检服务商一名

  (三)项目商务需求:本次健康体检参加人员为四川省旅游发展委职工,预计260人,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体检人数结算。

  1、服务方案分为三个部分,一是50以上职工体检项目,二是50岁以下职工体检基础项目+男/女特殊体检项目,三是援高原职工特殊体检项目;

  2、体检项目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和职业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项目。

  3、体检日程的安排应提前与省旅游发展委进行沟通、衔接。应按采购人需求组织至少3场单场参检人数不低于80人的采购人独占式专场集中体检。

  4、所检项目异常无遗漏;重要指标检出阳性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本人,并尽快进行复查。体检报告(个人的、单位的和全区的报告)除进行常规的数据分析外,应提供相应的保健知识,以及个性化的健康促进计划。

  (四)项目执行时间:中标单位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采购人体检,完成采购人所有参检教职工体检最晚时限为2016年9月30日,因采购人要求延后的情形除外。

  (五)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在成都市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相关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包括服务人员执业资格、资历、从业经历等要求)。

  2、具有有效期内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如为医院须为三级甲等非营利性机构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投标人为连锁性体检中心,则需指定其某一家门店进行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分包和转包。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不良体检事件发生;

  5、保证四川省旅游发展委职工所有信息数据不得外泄,做好保密工作。

  6、具备承担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配备充足的体检医生及体检项目所需仪器。体检的医、护、技术人员应具有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医师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相关资质证书,从医年限10年以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应不低于60%,主检医师均须由具有丰富临床医疗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担任。

  三、 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的构成

  1、目录;

  2、资格审查材料: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应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人授权书;

  7)授权代表身份证;

  8)国家规定的开展健康体检业务的资格或许可(医院诊疗科目应包含预防保健科)。

  3、报价,包括:总报价、项目实施费用明细报价。报价表栏目要求单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和区间报价;

  4、服务方案,包括响应此次比选的服务方案、详细的分阶段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及资历证明;近几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实施经验及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商务部分,包括提供服务时间、优惠条件、售后服务等。

  (二)比选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三)比选文件的装订:按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材料需逐页盖章、封面需盖章并盖骑缝章和密封。

  (四)比选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1、比选项目名称;

  2、参加比选单位名称;

  3、年月日;

  4、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05月24日15时

  比选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评标地点: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青莲上街2号)9楼912室

  六、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本项目中所提到的有关活动内容及经费等,参选单位不得向非项目有关人员透露,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双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除外;

  (三)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四)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比选文件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比选文件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比选文件逾期送达。

  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将通过省旅发委政务网通知;

  (六)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需配合我委完成项目验收;

  (七)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七、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 楼 室

  联 系 人: 鞠敬

  联系电话: 86702532

  传 真: 86702132

   '附件:比选评分表'下载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 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