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未公布的中职学校 各省市招办不得安排招生

26.05.2015  10:33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关于做好四川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筹管理,促进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在跨省招生方面,《通知》明确,教育部职成司《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中未公布的外省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州招办不安排招生。《通知》强调,各级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要积极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增强中职招生的吸引力;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未经招生资格审查和公示的学校不得招生;未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通知》强调,在认真做好藏区、彝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基础上,要总结近六年藏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藏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和办法;相关市州招考委、教育局要总结近五年实行的彝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经验,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好今年彝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规定,落实好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任务中职学校招生办法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推进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的深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满足藏区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愿望,今年我省将继续在部分高职学校试办藏区高中起点“1+2”高职教育。

  又讯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于日前出台了《四川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明确,2015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省和市州分级负责、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管理;三年制招生工作由生源所在地的市州统一管理。

  在填报志愿方面,《规定》明确,藏区“1+2”的志愿设置分两段,第一段是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2”计划,设置一个志愿,第二段是其他普通高职学院“1+2”计划,设置五个平行志愿,两段的每个学校志愿内均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此外,五年制高职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五年制高职志愿可与一般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兼报。

  本报记者 王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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