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5年受理职务犯罪案565件 受贿案件占52.6%

30.12.2014  10:13

  从案件类型来看,受贿案件占职务犯罪案件的大部分,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2.6%

  2010年至2014年11月,南充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一审案件565件,占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总数的7.2%。昨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对近5年来两级法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更加有效地惩治、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特点:金额高、学历低

  据悉,2010年-2014年11月,南充两级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一审案件565件,占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总数的7.2%。与同期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相比较,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排在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抢劫罪之后。

  从案件类型来看,受贿案件占职务犯罪案件的大部分,共297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2.6%;其次是贪污案件,共有90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的15.9%。南充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辉称,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拍卖、基建、征地拆迁等领域,涉案人员的职权一直被社会认为是“美差”、“香饽饽”。

  从行业发案规律来看,涉案的147名职务犯罪人员中,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有53人,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有38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有7人,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个体私营者、其他人员共49人。同时,医疗系统、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呈高发态势,强拆强占、侵占国有资产等经济领域犯罪也时有发生。

  职务犯罪涉案金额高。从已结的560件职务犯罪涉案金额来看,金额为5万至50万元的有89件,50万至200万元的有15件,共占已结案件总数的18.4%。其中,涉嫌贪污罪的贪污数额最高达30余万元,涉嫌受贿罪的个人受贿数额最高达100余万元,挪用公款罪数额最高达100余万元,金额超过10万元的涉案人员有9人。

  职务犯罪普遍学历低。中级法院调查显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职务犯罪人近60%。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足40%,其中第一学历为本科的不足10%。绝大部分职务犯罪人称平时会务多、事务杂,没有时间或精力学习,罪与非罪有时分不清,法制观念淡泊。

    职务犯罪原因:贪婪、侥幸、轻刑化

  段辉称,南充中院对部分职务犯罪人进行调查后发现,被调查对象中超过40%的职务犯罪人表现出贪婪心理,认为物质财富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超过30%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收入与贡献不成比例,坚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占20%。“此外,一部分人认为职务晋升不顺应用钱财来弥补。

  “职务犯罪人的侥幸心理。超过10%的职务犯罪人认为收朋友的钱是安全的,被检举、查处的可能性不大。”段辉告诉记者,一些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无论是收钱还是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只要做好防范工作,就不会有问题。

  同时,职务犯罪轻刑化也是案件多发的原因。“客观上存在因具有自首等从轻情节处刑较轻的情况,但实践中存在一些法官因认识上的偏差,认为职务犯罪没有人身危险性。”段辉称,就会出现只要有悔罪表现,能不收监即不收监,能保住“饭碗”就尽量保住“饭碗”的现象。

   如何防范:

   强化权力监督体系 严厉打击职务犯罪

  如何做好职务犯罪的防范工作,在段辉看来,强化权力监督体系是首要任务。“权力一旦滥用,必然滋生腐败,因此,应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段辉告诉记者,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行政透明,公开办事规则。

  同时,实行反贪腐联动机制。“将官员财产报告中的内容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与金融、车管、证券等相关机构联网,一旦发现与领导干部申报的财产有较大出入的时候,即自动预警。”段辉告诉记者,此外,还需进一步优化权力监督机制。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财产申报制度,并从法律法规、监督体系、思想教育等方面对权力运行机制进行完善,加强落实。

  “对贿赂犯罪应实行同罪同罚,现行刑法在严惩受贿犯罪的同时,对行贿犯罪过于宽容,为遏制犯罪,还应对行贿犯罪从严打击。”段辉告诉记者,应慎用缓刑、免刑,加大惩治贪贿犯罪力度,更加注重对证据的固定和程序上的合法性,对量刑畸轻的案件,除了检察机关可以抗诉外,监察机关也应加强监督。应发挥“打击”的预防功效,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一些想贪污受贿的人不敢贪污受贿,不敢越雷池一步。

  段辉介绍,还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干部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纪实,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览。“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小处抓起。依托组织部、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干部进行各种培训,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段辉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预防监督效能,打造一个能把权力紧紧关住的制度“笼子”和惩戒“格子”。

  杜萍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虎 实习生 杜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