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监督检查的通知

03.06.2016  03:32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全省职业卫生监管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资质延续考核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安健函〔2016〕18号)、《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川安监〔2014〕71号)要求,经研究,定于6-8月份,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落实《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2015年国家总局对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川安监函〔2016〕98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情况。以查促改,进一步推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把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技术质量。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技术服务规范性和真实性情况。主要包括各机构是否按规范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写实;是否按要求编制了评价方案、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是否按规范要求选取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并按规范要求的频次进行采样;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流转、保存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为采集样品建立了唯一性标识;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样品测定(包括标准物质使用、样品前处理);检测结果处理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转换过程;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或影响检测结果、评价结果的行为;是否存在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是否存在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或者失实技术报告的行为。(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三、检查对象

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成立3个检查组,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和专家,检查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5家(检查甲级机构3家、乙级机构9家,抽查丙级机构3家)。纳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监督检查范围的职业卫生机构,与省局合并检查;被检查机构属地监管部门派员参加检查;被检查机构业务范围含煤炭行业的,属地煤监分局派员参加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16年6-8月底,每个机构原则上安排1天检查时间,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组长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过程中,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各项检查,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机构反馈有关情况,并由机构负责人在监督检查表上确认签名。检查组要向属地监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可交由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

(二)此次检查情况将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有关市(州)安全监管局要依照本通知精神,开展属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工作。

(三)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作风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附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分组安排.docx

附件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表.DOC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