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母亲:申诉快7年河北法院连案卷都不让看

13.12.2014  04:09

  据新华社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2日发布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人民法院审监庭负责人表示,复查工作是人民法院确定案件是否应该重新审判的必经程序,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聂树斌案是一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复杂案件。为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精神,决定对聂树斌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异地复查,并要求复查过程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充分体现客观公正。

  对山东高院将适用什么程序进行复查,聂树斌案是否可以聘请律师,律师是否可以阅卷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山东高院将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程序要求复查聂树斌案。具体复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

  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71条规定,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因此,聂树斌的近亲属可以聘请律师代为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神,聂树斌近亲属委托代为申诉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相关的案卷材料。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责成山东高院根据复查工作进展情况通知律师阅卷,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提出代理申诉意见等诉讼权利。复查过程中,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以委托律师。山东高院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复查此案,为确保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复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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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斌母亲:申诉有希望了

  昨天晚上,京华时报记者采访了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张焕枝说,她通过律师听到最高法决定异地复查聂树斌案的消息,表示非常高兴,“申诉快7年了,河北的法院连案卷都不让看,有了异地审理这一步,觉得申诉越来越有希望了”。张焕枝还表示,将联系代理律师,“律师去山东,我们肯定也会跟着去”。

  据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北京博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博今说,他从微博上知道此消息,很高兴和受鼓舞。刘博今说,早在一个月前,他就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此事,包括他在内其他几名代理律师早就坚持要求异地审理聂树斌案。

  刘博今表示,他将于今天前往石家庄与聂树斌家人会合,变更委托手续,然后就将前往山东省高院,要求马上阅卷。刘博今认为,河北省高院长期不允许律师阅卷,不排除该院对案卷藏匿和更改,但是判决书的内容是不会变的。

  王书金案的代理律师朱爱民说,异地复查聂树斌案无疑是一个令人欣喜的事情。审理王书金案件时,聂树斌之母也到场旁听。

  >>专家观点

  复查发现确为错案可追责

  昨天晚上,河北省高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院本着对事实、法律和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做了大量工作。鉴于聂树斌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广泛,社会公众也有要求异地复查的呼声,该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其他法院复查此案。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已将聂树斌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

  昨天晚上,京华时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诉法专家洪道德。据洪道德介绍,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的决定中也提到了这一点,表明聂树斌的申诉工作又进了一步。

  此外,洪道德说,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情理上来说,要求原审法院自我纠正错误,难度是非常大的。所以指令异地复查聂树斌案,更符合情理和法理。2013年7月,王书金案在邯郸开庭审理期间,洪道德曾指出,聂树斌案件的问题究竟在哪里,能否最终翻案,最关键的还在于原审案卷必须公开。最高人民法院的本次决定,提到了保障律师及聂树斌亲属的阅卷权。对此,洪道德表示,原审案卷的公开,对于聂树斌案件的情况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能否翻案要看原审判决是否证据充足、事实清楚,这些情况肯定要通过调阅案卷才能搞清楚”。

  洪道德还表示,如果经过山东省高院复查,发现聂树斌案确为错案,最终予以纠正的话,按照办案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并不会影响追究河北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案件由山东高院复查,发现有错,还是要追究河北方面办案人的责任”。

  京华时报记者张剑

(原标题:聂树斌案将由山东高院复查)

文章关键词: 聂树斌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