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律师发10篇博客披露卷宗 称作最坏打算

07.05.2015  22:28

  聂树斌案异地复查纪实

  在聂案走向听证的过程中,至少有以下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冤假错案平反的大背景,聂树斌家人的20年坚持,律师的细致调查取证,以及普遍认为聂案存疑的社会舆论

  本刊记者/滑璇(发自北京、济南)

  4月30日晚间,63岁的陈光武再也坐不住了。作为聂树斌案的申诉代理律师之一,他把对山东高院的保密承诺抛诸脑后,一夜连发10篇博客,披露出卷宗中的多幅照片、多处文字记录,尺度之大,令人震撼。

  经陈光武指点,《中国新闻周刊》在一幅黑白照片正中,隐约看到三把钥匙形状的东西尾部分开摊在地上,照片下方有一行手写文字“中心现场发现的钥匙串”。卷宗中,王书金清晰地描述了钥匙的外观和摆放位置,与现场情况相符;而聂树斌自始至终未曾提及钥匙的存在。陈光武表示,三把钥匙很小,又掩藏在玉米秸和杂草中,他仔细辨认许久方才找到,在100米外的工厂里打工的王书金根本不可能发现,“所以钥匙是证明王书金作案的关键。

  两小时前,有电视台对4月28日的聂案复查听证会进行了报道。节目中,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洪道德给出了这样的意见:“聂树斌关于犯罪工具、犯罪过程和现场发现的情况高度吻合。申诉方给出来的理由……没有找到一个可靠疑点,没到推翻这个证据的本质。

  节目播出后,网友们普遍认为这是在为聂案复查定调。许多人担心,这场长达十年的申诉,最终将以山东高院“不予再审”的决定哑然落幕。也正是因此,陈光武才冒着被取消代理资格的风险,发布了包括案发现场、行刑现场、受害人遗体在内的多幅照片和文字描述,他说,“问题就摆在那,照片里很清楚。

  自2014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以来,聂树斌案从未离开过公众视线。案卷之外,是一场聂家与山东高院、河北公检法系统的三方博弈,场面宏大,参与者数量众多且立场复杂。而案卷内多个疑点的曝光,犹如引爆一枚又一枚重磅炸弹,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和广泛质疑。

  “抱最大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

  2014年12月12日晚上,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正在家里看电视。自从儿子出事,央视的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以及一些法制类节目,便成了聂家的最爱。7点半刚过不久,2013年开始代理聂家申诉的湖南律师杨金柱打来电话:“张焕枝,我告诉你,最高法院已经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的案子了。”这是几分钟前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放出的消息。微博还称,异地复查是“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

  那天晚上,张焕枝的手机响个不停。等到聂家的6名申诉代理律师之一陈光武打来电话时,张焕枝已经泣不成声:“老天爷呀,你终于睁眼了!

  撂下电话,张焕枝一边向老伴聂学生转达各种消息,一边自顾自地念叨“现在国家的东风真是好啊,依法治国真是做到实处了。”没想到,向来木讷少言的老伴突然提高嗓门,语气严厉地说道:“你跑了多少年啦?什么时候没有依法治国啊?别盼得那么高!”尽管一盆冷水当头泼下,但想想国家大形势,张焕枝内心对于儿子的案子得到公正审判依然抱有很大期待。

  正如张焕枝所言,中国的司法系统确实刮起了一场平反冤假错案的“东风”。2014年8月,因涉嫌投毒坐了8年冤狱的福建平潭人念斌终得昭雪;2014年11月,涉嫌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步入再审程序。据今年全国“两会”发布的信息,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

  通过电视新闻,71岁的张焕枝早就注意到了这些利好消息。此前不到一个月,她曾拨通呼格吉勒图母亲的电话,表示问候和鼓励;此前3天,她又专门致电陈光武,询问“内蒙的冤案已经立案,树斌的案子有没有什么进展?

  与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一样,得知案子获得进展的第二天,张焕枝一大早便跑去给儿子上坟。面对这个低矮的坟头,她低声念着:“树斌,妈没有放弃你的事情,妈也在努力去做。儿啊,你在那边也不要放弃。这次到山东高院,我不信山东还会再拖9年……

  之前的9年,申诉路上的坎坷早把张焕枝打磨成了另一个人。2005年,《一案两凶,谁是真凶?》(下称《一案两凶》)的作者、时任《河南商报》总顾问的马云龙第一次见到张焕枝时,她只是“一个精神上被摧垮的农村妇女”。由于儿子犯有强奸罪、杀人罪后被枪毙,聂家在村里饱受歧视。当记者们蜂拥前去采访时,她的目光惊恐不安,充满疑虑和警惕。9年中,张焕枝不断与律师、记者打交道,学习着他们的思维方式、讲话语气,马云龙说她成了一个“社会活动能力很强、能讲很多法律条文的人”。

  其实,给张焕枝“泼冷水”的并非聂学生一人。不少致电问候的律师、记者担心她的期待“爬得越高,摔得越狠”,挂断电话前总要叮嘱一句:老太太,别想太多,走一步看一步,能不能翻案还不知道呢!对此,多年来屡败屡战、看透世事的张焕枝也是心知肚明,她喜欢把“抱最大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挂在嘴边,一来安慰别人,二来鼓励自己。

  12月13日,王书金的辩护律师彭思源第一时间给河北省磁县看守所打去电话。他嘱咐相关人员要让关押于此的王书金看看电视,了解聂案的最新进展。当晚,王书金坐在所长办公室里收看了央视和东方卫视的相关报道,事后他向彭思源表示,“案子拖了这么久,总该有个眉目了。

  3个月后,山东高院的复查法官们集体来到磁县看守所,分别提讯了王书金。在长达两天的讯问中,王的情绪有些焦躁,却一直尽力配合。他指出,河北省的某工作组曾对其刑讯逼供,意在使其翻供。他声明,除了工作组期间的虚假供述“不算数”外,其余口供一律真实有效。而自从10年前在河南荥阳落网,王书金始终承认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的元凶,从未推托。

  异地复查决定公布不到一周,坊间即出现这样的传言:有海外消息称,聂树斌之所以被迅速枪决,是为了给一位知名政府官员换肾。没两天,张焕枝也听到了这个传闻,她以一种出奇的冷静与克制,对此不以为然。“是有这个说法,但那又怎么样?”张焕枝说,“现在最重要是把树斌的案子翻过来,那些没影的事儿不要去想它,不能让它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在张焕枝看来,此时突然冒头的换肾传言就像一个障眼法,扰乱视听;如果着了它的道儿、一味追究,反而会坏了翻案的大事。“而且即便这是真的,咱也根本没法证明。”张焕枝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退一万步讲,“树斌的肾要是真能救人一命,也算是件好事,是个功德。

  艰难的抉择:谁做申诉律师?

  最高法院宣布聂案异地复查的那天是一个周五,61小时后的周一早上八点半,聂家6名申诉代理律师中的3名——刘博今、杨金柱、陈光武便来到济南市经十路上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除刘博今外,包括杨金柱、陈光武在内的5名申诉代理律师,均是2013年7月王书金案二审前后才与聂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三人此行的目的,是要向山东高院递交代理手续并申请阅卷。

  尽管律师们顺利见到了聂案复查的主要负责人、刑三庭副庭长孟健,却被告知聂家3名近亲属最多只能委托两名律师。对此,陈光武至今仍持不同观点。他认为聂树斌有父母、姐姐三位近亲属,而亲属间可能存在不同诉求,“所以每位亲属都有聘请1至2名律师的权利。”陈光武说,山东高院的做法在法律上、实践中都站不住脚。

  走出法院大门,三人开始商讨孰上孰下。杨金柱的意思是刘、陈代理,自己在聂案律师团做专职团长,为二人提供技术支持;陈光武则认为刘对案子更熟、杨的名气更大,自己主动退出,可在幕后提供帮助。“其实杨金柱的表态也属于他的‘杨氏刀法’,他坚信自己不会被淘汰。”陈光武猜测,所以杨宣布退出后照旧天天给聂家打电话,商讨对策。

  果不其然,12月17日下午两点左右,杨金柱在个人博客发布聂案最新消息,称刘博今将成为申诉代理律师之一,剩下一个名额将在陈光武和自己之间产生。

  就在此时,石家庄某间快捷酒店的棋牌室内聚集了十余人,除张焕枝等聂家亲属、律师刘博今外,还有聂家第一任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一案两凶”的最初报道者马云龙,王书金强奸杀人案的主办人、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郑成月,以及王书金案的两名辩护律师朱爱民、彭思源等。

  自从宣布聂案异地复查,这个多年来一直关心聂案、王案走向的群体便开始了新一轮行动。那次聚会由马云龙召集,意在集思广益、研讨案情,以便商定复查的下一步走向。与此同时,参会人员约定会议内容保密,谁都不得对外泄露。

  会议从下午一点多持续到晚上七点。在马云龙、郑成月等人的提议下,李树亭被聂家选为刘博今以外的第二名申诉代理律师。与杨、陈两位“死磕派”相比,李树亭的名气虽然不大,但对案情最为熟悉。2005年成为聂家第一任申诉律师后,他进行过大量调查工作,从石家庄市气象局、受害人遗体的目击者、聂树斌同事等处收集并保留了多份证据。如果以案情论,他比包括刘博今在内的任何律师更有发言权。

  然而,出乎人们的预料,申诉律师的人选一天之内风云突变。12月18日,一名聚会参与者收到消息,发现刘博今已将研讨会内容透露给一名媒体记者。得知此事后,包括聂家在内的大多数与会者十分气愤。当日晚间,经过几番电话商议,聂家决定解除与刘博今的委托代理协议,另择他人。

  在刘博今看来,研讨会中有人蓄意将他剔出代理律师队伍,而整个解聘行为计划非常周密。“因为开会时,就有一个女孩一直说要采访我,是谁、哪个媒体的,记不住了。”刘博今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后推测,那应该是一个陷阱。“如果我和她说了会议的事,就会有人告诉聂母,并以此为由把我辞掉。

  决定解聘刘博今的同时,两名研讨会参与者各向聂家推荐了一名律师,希望能够代理申诉。与此同时,杨金柱在得知自己和陈光武均从申诉律师中落选。面对四名于自己有恩的律师、密友,聂家一时无法抉择。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了不得罪任何一方,张焕枝一度决定只委托李树亭一人代理申诉。然而几分钟后,张焕枝反复权衡,再次改变主意。做出最终决定时,已是12月19日凌晨1点。

  这一次,申诉代理律师定为李树亭和陈光武。从那时起,二人一路代理至今。

  “山东高院只让请两个,不然我肯定希望他们都能上。之所以找这两个人,是因为李树亭最了解案情,陈光武是山东本地律师,对法院的情况比较熟悉。这两个人配合起来,效果最好。”事后,张焕枝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当年辞去李树亭是因为一场误会;而即便失去申诉代理律师身份,李也从未拒绝对聂家提供帮助。至于陈光武,正是他的真心让位得到了聂家的青睐。

  12月19日晚间,刘博今的手机收到了聂家的解聘短信。之后,双方进行了一次短暂的通话。短信和电话里,张焕枝向刘博今长达5年的援助表达了感谢,并说明解聘是聂家的最终选择。

  得到通知后,刘博今的情绪一度失控。12月20日凌晨两点半时,他还在给杨金柱、马云龙等人发短信,试图挽回局面。在给杨金柱的短信中,他写道:“六年的付出。他们家说一声,谢谢!……我当时听到这消息。头就撞到了墙上。……左眼。缝了四针。

  两天之后的12月22日,张焕枝在女婿张聚军的陪同下,与李树亭、陈光武如期赶赴济南,正式向山东高院递交了申诉代理律师的委托手续。为了避免意外、保证手续顺利提交,12月19日晚间与刘博今通话后,张焕枝的手机一直关机。

  那天清晨,当刘博今站在山东高院门口,想要当着全国几十家媒体的面质问张焕枝时,张已在法警的护送下从侧门进入法院。刘博今认为,如果不是自己的推动,王书金案二审、聂树斌案复查都不可能实现。但一位知情人认为,刘的能量根本没那么大,案子能有今天的进展,主要还是依托于“大形势”。刘博今向媒体表示,聂家将其解聘“这对全国人民都交代不过去”,而有了这次换律师的风波,聂树斌案就算留下了“污点”。说出这番话时,他的左眼框边贴了一块正方形的纱布,露出的部分一片青紫。

  从山东高院出来后,张焕枝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与刘博今见面。“我想着,不能让这个事情不明不白的,要给他一个解释。而且这些年他帮了我,我真的很感谢他。”然而,当张焕枝吃过午饭赶到杨金柱下榻的宾馆时,刘已借故离开,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她有什么资格见我?”刘博今说。

  首次阅卷

  张焕枝和李树亭、陈光武去递交委托手续那天,山东高院的大门外围了两三百人。除了几十家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其余一两百人是专程赶来“伸冤”的。这些人中,有的手拉横幅、有的举着牌子,更多的人紧紧攥着申诉材料,一边表达对聂家的支持,一边寻找愿意关注自家案件的媒体。

  这一次,孟健分别接待了张焕枝和律师。在与张焕枝会面时,孟健不仅核实了聂家亲属的身份、选聘律师的姓名,还一再向张焕枝确认,“你家三口人,你能不能做主?”得到肯定答复后,孟健向张焕枝送达了山东高院的立案复查通知书,落款处的日期为“2014年12月12日”。他还告诉老人:聂树斌的案子最高法院指令山东复查,我们一定会公开、公平、公正地得出一个结果,并称“在这期间,你随时来,我们随时接待”。

  从孟健处,律师们了解到山东高院专门组建了5人合议庭复查聂案,孟健本人是审判员之一,审判长是曾经参与薄熙来案二审的刑二庭副庭长、法学博士朱云三。李树亭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般案件、包括2013年的薄熙来案也只有3名法官,“这次山东派出5名法官和2名书记员,说明非常重视。

  孟健还透露,彼时,与聂案有关的全部卷宗已从河北转移至山东,待法官们阅卷之后,将允许律师查阅、复制。“除了聂卷,我们还特别申请查阅王(书金)卷,目的是能与聂案形成参照。”李树亭说。但在内心里,两位律师都认为希望不大。为了让律师放心,孟健在阅卷的问题上给出三点答复:第一,肯定会让律师阅卷;第二,会让律师查阅、复制全部案卷;第三,会给律师充分的时间阅卷。尽管有了这颗定心丸,李树亭心中仍有隐忧:毕竟,不同的律师努力9年都没能阅卷成功,这一次,真能看到全部卷宗吗?

  当天下午,李树亭、陈光武、杨金柱应邀与山东律协会面。律协工作人员表示,为保证复查公正,聂案的5名法官正在“背靠背”地阅卷。“法院对法官的要求是5个人各自阅卷,不能交流、不搞串联,最后才能集体汇报,事前不准沟通任何观点。”与此同时,律协也对律师提出希望:第一,尽量少去接触媒体;第二,尽量不要给法官打电话。

  之后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律师们的阅卷权一直未能实现。其间,在山东本地执业的陈光武每隔一两周就要跑到山东高院询问进展。几乎每一次,他都可以顺利见到孟健本人,但何时可以阅卷,始终不得而知。

  2015年春节前夕,张焕枝经历了一个多月的焦急等待后,在律师的陪同下再次奔赴山东高院。这一次,他们刻意回避了媒体,也不敢明确表示催促阅卷,只对法院解释:想要沟通沟通,了解一下进展。

  那次会见,双方态度友好,沟通得非常顺畅,张焕枝有过几次爽朗的大笑。她或许没有意识到,从第一次前往山东高院开始,她内心的期待就在无声无息地膨胀,想压都压不住。

  与往常一样,只要有聂家亲属、聂案律师出现,山东高院就会有一整套“隆重的仪式”。除法官外,会见过程中一定会有两名全程记录的书记员、两台全程跟拍的摄像机,以及山东省内媒体大众网的记者。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全国所有媒体中,大众网能够享有特权、亲历每一次会见,这是“山东省(委)政法委特批的”。

  对于这套充满仪式感的程序,陈光武曾经表示不解。山东高院给出的答复是:这是中国的重要案例,要保存历史,留下档案。

  2015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破天荒地在全国人大面前表达歉意,对错案的发生表示“深感自责”“深刻反省”。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两高”报告时,多次同时提及尚未解决的聂树斌案和已经平反的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

  会议间隙,河北高院院长依旧被记者逼问聂案情况,以致有人将其称作“两会”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然而这一次,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揽下了这根接力棒。3月7日,他向媒体表示,聂案复查结果“两会后将见分晓”。

  3月16日,也就是全国“两会”结束后的第一天,李树亭、陈光武先后接到电话:律师可以阅卷了。

  3月17日上午,张焕枝带着律师第三次来到济南。聂树斌案卷宗3本、王书金案卷宗8本、河北政法系统复查卷宗6本,已由法院准备妥当。对于律师来说,王卷已属“可望而不可及”的申请范围,复查卷完全就是意外收获。

  17本卷宗中,尤以3本聂卷(侦查卷、一审卷、二审卷各一本)时间最为久远,泛黄的纸张破损严重,十分脆弱。阅卷前,法院特别嘱咐律师小心、谨慎,以免进一步损坏,并一再重申,律师不可有意无意将案卷内容外泄。为了更加清晰、全面地留存案卷,李树亭、陈光武分别用智能手机、单反相机对1770余页案卷进行了拍照;同时,为防止复印疏漏,律师们还亲自到复印室监督复印。由于两位律师都是自掏腰包为聂家无偿代理,山东高院也一反常态地没有收取任何案卷复印费用。

  自从2005年王书金出现以来,这是中国法院系统首次向律师公布聂树斌案侦查、一审、二审的全部卷宗。此前,许多律师、学者乃至社会公众认为聂卷一旦披露,聂案便会毫无悬念地得到平反。

  当天晚间,关于聂案阅卷的新闻铺天盖地,以至于第二天一早,律师们继续查阅、复制卷宗前被要求签署保密承诺。“那天刚到,孟健就给我们上了一个小时的课,主要是思想教育。然后就让我们签署保证书。”陈光武说,保证书很简单,一共两条:一是不能泄密,二是不能向媒体单方通报案件。听到这个要求,两名律师犹豫了,谈话一度陷入僵持状态。几分钟后,孟健的口气强硬起来,表示保证书必须签,“这是上面领导的要求”。

  后来,陈光武还试探着问过保证书的问题,希望留一份复印件在自己手中。“法院的说法是都交上去了,他们手里也没有。”陈光武说。

  对此,聂案律师团团长杨金柱自认是保密承诺的重点防控对象。因为此前,他曾宣称要将聂卷在个人博客上公之于众。他自嘲道,法院就是要让老搭档陈光武作出保证,在案卷的问题上“防火防盗防金柱”。

  何时被枪决?

  在最初的翻阅、复印过程中,李树亭就发现了卷中的问题。

  “页码缺失、遭到涂改的地方很多。”李树亭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但更严重的是,经过字迹核对,聂卷中至少6处当事人签名涉嫌造假。李树亭说,聂树斌写字有个习惯,聂字中“”的一竖拖得很长,会伸到两个“”字中间,但聂本人的多处签名并不是这样。为了求证,李曾把涉嫌造假的签名用手机拍照后发给张焕枝、聂树慧核实,二人仔细辨认后对律师的结论表示赞同。

  陈光武拿到卷宗后,最先翻阅了聂案侦查卷,当时的第一印象是“虽然陈旧泛黄、封条破损,但里面页码不乱、张数不少,应该没被人动过手脚”。然而,等他看到聂案一审卷时,情况开始变得“惨不忍睹”。在陈看来,一审卷内容凌乱、破烂不堪,应该被人拆装过很多次,“因为卷中的页码几乎每一张都涂改过,而且反复涂改”。

  用了整整两天时间复制好全部案卷后,两名律师也开始了“背靠背”的阅卷历程。

  在从济南返回石家庄的高铁上,李树亭逐一翻看手机中的卷宗照片,一份聂树斌亲笔写就的上诉状让他瞬间后背发凉:河北方面一直声称聂的死刑执行时间是1995年4月27日,但这份上诉状的落款时间竟然是1995年5月13日!

  在陈光武看来,枪决16天后写出上诉状极有可能源于聂的笔误,“应该是把4月13日错写成5月13日了”。但李树亭坚持认为聂树斌的求生欲望很强,不可能在攸关生死的上诉状中犯下这样的低级错误。从那天起,李树亭把求证聂树斌的死刑执行时间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因为“这对事情的真相太重要了”。

  在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照片上,李树亭发现了另一位被执行人——苏某峰的名字,“也就是说搞清了苏的执行时间,也就搞清了聂树斌的执行时间”。经过一番网络检索,他发现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邱兴隆曾经提到过一位同名狱友。根据邱的回忆,苏某峰来自栾城,二人相识于1993年3月,1995年转至石家庄看守所后,苏被一审判处死刑。

  4月23日,李树亭驱车来到石家庄下辖的栾城区,在朋友的帮助下查到栾城共有3个苏某峰,户籍所在地全部归属于楼底镇派出所。为避免打草惊蛇,李树亭没敢在楼底派出所露面,朋友前去查询后告知:那位已被执行死刑的苏某峰是北留营村人。到了北留营村,李便满村打听苏的情况,却无人知晓。几经辗转,李在村支书的帮助下联系到了苏的堂兄。堂兄说,苏某峰被抓是在1995年麦子绣穗的时节,几个月后被执行死刑。“河北的麦子绣穗一般在四五月份,所以苏被执行死刑肯定不是4月。”李树亭说。

  从栾城返回的路上,李树亭又掏出那两张执行现场的照片,细细端详。在其中一张照片里,聂树斌身穿黑色衣裤双膝跪地,胸前的牌子上分两行写着“强奸杀人犯”和“聂树斌”,“聂树斌”三字上划了个大大的叉子。聂的身后,一株不到半人高植物形容枯萎。聂的右侧,一位执行人员的皮鞋尖端沾有点点白色痕迹。他突然意识到那些白色的痕迹是雪。进一步观察后,他感觉聂树斌下身穿了一条农村常见的低档棉裤,上身的衣料有些反光,像是一件表层为尼龙质地的羽绒服。

  4月30日,《焦点访谈》报道聂案听证会的那个晚上,陈光武将这两张执行现场的黑白照片公之于众。在另一张照片中,聂树斌已被枪决,面朝下趴在白色的地面上,一摊近于黑色的血迹从头部附近流淌开来。聂腿部两侧和照片右下角的白色地面上现出深浅不一的灰色,显得坑洼不平,隐约呈现出类蜂窝状。陈光武认为,这正是积雪融化后重新结晶的痕迹。5月2日,聂树慧也向媒体确认弟弟所穿确为羽绒服,且脖子处的毛线衣领为其亲手缝制,为的是“领子干净,方便洗”。

  看着眼前的两张照片,想想苏家人的回忆,李树亭认定死刑执行时间必有问题。一回到石家庄市区,李树亭直奔气象局。他要查询的是1995年4月、10月至12月以及1996年1月、2月的石家庄市气象资料。听说李是聂树斌的申诉代理律师,气象局将一周的查询期限缩短到了4天,正好赶上4月28日的听证会。而原本3600元的查询费,也被大打折扣,只象征性地收取了500元。

  气象资料显示,1995年4月27日、即河北方面宣称聂树斌被枪决的日子,石市最高气温25.8度、最低气温9.5度;而1996年一二月间石市共出现三次降雪天气,分别为1月13日、1月14日和2月6日。

  看到这些调查结果,陈光武也改变了认为上诉状日期为笔误的看法,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五月十三日”全部是用汉字书写,没有阿拉伯数字。“要想把汉字写错,并不容易。

  与此同时,李树亭追查的另一条线索——侦查机关对聂树斌的刑讯逼供——也渐渐浮出水面。4月中旬的一天,一位宋姓男士用QQ与李树亭取得联系,称其父的一位纪姓狱友曾在看守所中与聂树斌有过交集。

  4月22日下午,李树亭与另一律师来到河北省保定监狱,只随身携带了一个文件夹、一沓白纸、一支笔分别会见了宋父和纪某。据纪某回忆,1994年,自己与聂树斌在××看守所初次相识。当时,聂树斌被称作强奸犯,在号子里经常受气。由于与聂年龄相仿、且不歧视聂,两人慢慢熟络起来。

  一次,纪某与聂树斌开玩笑说:犯你这个罪,判个死刑也是值了。没想到聂一下哭了起来,委屈地说:“老纪,我是冤枉的,我没做过这个事情。”“没做过?没做过你干吗承认?”聂树斌含着眼泪,向纪某解释:“他们不让睡觉、不给饭吃、不给水喝,还用电话线电我、用皮管子抽我,打到神情恍惚、精神崩溃的时候,就把写好的讯问笔录拿来直接让我签字。”纪某仍在质疑:“让你签你就签,为什么不肯坚持?”聂树斌更委屈了:“要是坚持不签字,可能我就回不了看守所了,早就被他们打死了。”当时,纪某注意到聂的身上有一些电击造成的紫色斑点,因为入狱前曾在军队的通讯部门服役,所以他对这些伤痕特别留意。

  对于纪某的讲述,李树亭作了忠实记录,“我怕诱导他的叙述,所以没有追问细节。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写。”李树亭说,自始至终,纪某没有提出过任何诉求。

  在纪某的印象里,聂树斌是在1995年“十一”左右被枪决的。这虽然与雪地照片的线索不符,但也从侧面说明行刑日期并非1995年4月27日。陈光武的看法是,“十一左右”是纪某与聂树斌最后一次见面的时间,至于聂到底何时被枪决,纪某可能并不知道。

  肋骨的鉴定

  如果说李树亭的思路是竭尽所能证明聂树斌不是凶手,那么,陈光武的想法正好相反,他要证明的是王书金才是真凶。

  通读完17本案卷后,陈光武首先注意到了案发现场的那串钥匙。“因为现有的证据可以证明案发现场没有外人围观”,所以陈认为钥匙是整个案件的死穴,只要解决了这一点,其他问题不攻自破。

  2013年王案二审时,河北检方曾对王书金狠跺受害人胸部的细节提出质疑,声称经法医鉴定,受害人为窒息死亡,全身未有骨折。为了反驳检方观点,具有法医学背景的陈光武开始细细琢磨卷宗中的尸检报告。在河北政法系统的聂案复查卷中,他发现尸检报告的鉴定法医王建兵、吕修森多次承认未对遗体进行解剖,就连受害人血型也是在道听途说、未做检查的情况下写出的。

  此外,他还想从案发现场的受害人遗体照片中寻找证据。“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有点儿法医学常识,都能看出受害人脊椎右侧的肋骨缺失。”陈光武指着一幅遗体背部的照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正常人的身体两侧各有12根肋骨,但受害人脊椎右侧第9、11、12根肋骨的位置上只各有一块很短的突出物,“那是骨头断了之后留下的茬子。”此外,在第5根与第7根肋骨间有一段较大的空隙,陈认为,那是第6根肋骨折断后的痕迹。

  从3月下旬起,陈光武带着照片,在山东本地先后找到五六名法医、骨科医生,在不知案情的情况下,专家们都认为受害人遗体存在骨折。然而,每当陈说明这是聂案中的证据、并希望出具鉴定结论时,对方都沉默了。

  直到听证会的5天前,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检察院原主任法医师庄洪胜答应了陈光武的要求。4天之后,他与复旦投毒案、念斌投毒案的法医胡志强,共同出具了法医审查意见。其中写道:从照片看,“右侧第9、11、12肋骨从胸椎处缺失,右第6肋疑似缺失;肋骨缺失的影像表现,符合在外伤致肋骨骨折的基础上,软组织破坏后脱落于尸体内外。

  鉴于陈光武为聂家义务代理,两位法医也是分文未取。三人约定,如果今后聂案翻案,鉴定中心再从聂家的国家赔偿中支取报酬。

  4月28日,陈光武揣着新鲜出炉的鉴定报告,李树亭带着刚刚到手的气象记录,各自奔赴济南参加听证。尽管坊间对两位律师缺乏沟通合作的表现指责不断,但二人均认为双方各有所长、相互弥补,如此方能更加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

  几个月来,张焕枝的心情愈发畅快,人也胖了一些。她对两名律师和山东高院的工作非常满意,还与李树亭约定“等案子翻过来了,一起到五台山拜佛”。

  选择性遗忘

  事实上,陈光武起初想要调查的,并不止那几根折断的肋骨。他也曾对聂树斌的死刑执行时间产生过怀疑,试图找到卷宗里参与执行的法院工作人员高某当面核实。

  不过,就在听证会召开之前,陈、李二人拿到了河北省检察院和山东高院对聂案的复查卷宗。陈光武从中看到,山东高院已在今年找过高某调查,但高某的回答躲躲闪闪,甚至不愿承认20年前参与过聂案。实际上,多数被调查者的态度都与高某类似。他们以一种回避的姿态,竭力否认与聂案有关。

  “这个案子当年是你办的吗?”“我没有。”“可是笔录上有你的名字啊。”“让我看看,哦,还真是我。可能当时我在场,他们就把我也写上了。

  “这个案子当年是你主办的?”“不是。”“那为什么写你是主办人员?你的同事也这么说。”“那是胡说的,主办人想写谁写谁。

  与此意思相近的对话在卷宗里比比皆是。当年的那批办案人,似乎集体进行了选择性遗忘。

  据陈光武分析,山东高院复查期间意图寻找每一位聂案的参与者,“大概找到了80%”。对于最为敏感的刑讯逼供问题调查也有涉及,只不过调查者的提问方式相对委婉,“问他们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在陈的印象里,没人承认刑讯逼供的存在,大家都认为讯问方式很“正常”。即便偶有其他答案出现,也多以“忘了”“完全不记得了”草草了事。

  复查中,“聂树斌最初被抓时确实作过无罪辩解”是极少数获得正面回答的问题之一。几名讯问者说得坦诚而轻松——那些“没用”的东西没被放进卷里。而一段时间之后,这些没用的东西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或被“遗失”,或被“销毁”。

  听证会前不久,一位山东高院的熟人曾向陈光武暗示:聂案能把问题解决就行了,不要把错案追究提得过于严厉,那样会影响稳定,会让河北方面下不来台。对于这番劝诫,陈光武不置可否。

  (实习生陈哨、张诗妤对本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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