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论文)阶段性考核圆满结束
为期近三月的“2016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论文)阶段性考核”工作,经过我校有关部门和各办学单位的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于2016年9月11日下午五点圆满结束,本次“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论文)阶段性考核”总共涉及4000多科次。
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论文)考核的水平和质量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实践环节考核一致,并要体现出自学考试特色。实践性环节(论文)的考核必须坚持标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实现考核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考核手段的现代化。为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分管继续教育的学校党委副书记王万民在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上亲自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涉及学院要认真布置,周密安排,依规依据,有序进行”。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会同校内办学学院和自考合作站点,结合以往的全国考办、我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规定,展开了周密细致的考前准备,多次召开了各专业负责学院的实践性环节(论文)阶段性考核专题会议,分解落实了本次考核具体任务及细节,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同时决定由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带队深入考核现场开展督查和指导。
校内各专业办学学院根据省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各专业课程的特点和要求,精心安排,对答辩考核教师、考务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各专业办学学院在教师选派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择了从事本专业或课程的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中、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各助学站点考务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做好现场考务、考场服务工作。
考核期间,省考试院学历处副处长林亚坤、工作人员曹霞老师亲临我校各考核点,对考核工作进行了巡视与检查,同时,对我校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论文)的考核工作提出了表扬与肯定。同时还表示,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论文)的考核办法值得向全省兄弟院校推广,希望我们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