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办法分类考核88个贫困县

25.09.2014  10:24
核心提示:今后,四川省贫困县考核不再唯GDP。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贫困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今后,四川省贫困县考核不再唯GDP。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贫困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对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实行分类考核,由主要考核GDP向主要考核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将12项重点工作、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贫数量等作为考核内容。

  《办法》明确,考核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建立贫困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以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扶贫成效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GDP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贫数量作为主要指标,纳入我省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建立科学有序的重点县退出机制。

  不唯GDP后,考核内容将包括三大类、18项目标。其中,工作目标为实施“五大扶贫工程”涉及的12项重点工作,包括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危房改造、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教育扶贫、就业技能培训、生态环境保护等;保障目标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扶贫投入、驻村帮扶;成效目标则包括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及残疾人扶贫对象年度减贫比例。

  考核结果运用将被强化。四川将对四大类区分别按各县(市、区)得分排序评定18个先进县和4个升位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发布上一年度全省贫困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并对先进县和升位县予以通报表扬。

  为逗硬奖惩,考核结果将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扶贫工作管理及重点县退出“四挂钩”。类区年度考核结果按10%的比例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作书面整改报告,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将被问责。同时,考核结果不仅被纳入县级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参考,还将作为扶贫资金分配、扶贫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于重点县,考核为先进县的在相关资金分配、政策优惠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扶贫工作组织不力、任务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按期和自愿退出的,按国家和省有关重点县退出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