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政策:考乡镇基层事业编制 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04.05.2017  17:3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 5月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大人才扶贫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四川针对藏区、彝区等艰苦边远地区长期存在的招人难、空编严重的问题,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部署,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18条,对全省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配备、培养使用、流动管理、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了基层人才、基层单位长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策支持。

  亮点特色一:放宽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策

  ——放宽学历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除工勤技能岗位外,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针对我省基层和人才择业现状,《实施意见》规定,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可将学历放宽到大专,其中乡镇可放宽到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校)。

  ——放宽职称资格条件。《实施意见》进一步通过“差异化”分类施策,大幅度放宽了民族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条件。其中,民族地区农、林、水、文化基层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农(含农机)、林、水、牧、渔、艺术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校)可考核招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的考核招聘条件可放宽到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放宽招聘权限。考试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考试成绩计算比例可由各市(州)或县(市、区)自主确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校)学历人员,应采取考试招聘方式进行;贫困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自主确定招聘方式。民族地区公开招聘,可自主确定地域范围、进行民族语言测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大专。各地可自主提高招聘条件。

  ——加强空岗补员。各地每年初清理基层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加强空编补员。基层事业单位当年应补员至编制总额的90%以上,支持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满编运行。

  ——严格服务年限。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严肃招聘纪律。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公招政策和纪律要求,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防止出现因人画像、人情招聘、暗箱操作等问题。对以权谋私、违规进人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亮点特色二:放宽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

  ——优化岗位结构。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可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县、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可由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报市(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实施特设岗位管理。鼓励各地区和部门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所获资格在本县范围内有效,对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亮点特色三: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三支一扶”、“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扩大招募规模,招募名额向民族地区倾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其中,对在甘孜、阿坝、凉山州服务的人员,尽可能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的县乡事业单位。

  ——拓宽基层柔性引才渠道。推动岗编一体向岗编分离转变,探索将编制放在县级部门,让人才下派乡镇,实现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基层锻炼计划,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由省、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基层需求组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支文、支企等工作。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期间,其原单位岗位、职级、工资福利保留不变,在基层工作经历和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加大基层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岗位。允许基层事业单位满编后,采取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等方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亮点特色四: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完善评价标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统一或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文案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这是科学分类评价,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深耕专业的利好措施。

  ——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高、中级职称的评审权放给符合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结果,充分赋予基层职称评审自主权。依托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畅通基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探索有针对性的评价办法。

  ——完善职称倾斜政策。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入扶贫攻坚,“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亮点特色五: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

  ——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创新培养模式,培养基层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每年为基层培养3000名免费师范生和500名免费医学生。依托省校合作平台、继续教育基地、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等资源,分层分类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力争五年内将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轮训一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等人才工程,选育一批基层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加大基层人才激励力度。落实好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政策。在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人才称号和省人才表彰奖励项目评选时,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列指标或单独分组评审,向在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以及“四大片区”倾斜。

  ——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列入人才工作经费预算,依托“互联网+”等模式,拓展服务渠道,简化服务流程,为基层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