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17岁迷途少年考上大学 曾想过自杀被司法干警挽救

23.09.2014  12:51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陆研竹 记者李百灵) 感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没有你们,我就上不了大学。我一定珍惜机会,好好改造,认真完成学业,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日前,已经开始大学生活的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在来电汇报思想时激动地说道。

  2013年12月,安岳县岳阳镇奎安社区16岁的在校高中生王某因与未成年网友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安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后的王某情绪一度十分低落,认为双方放生关系出自自愿,自己被判犯罪很冤枉。同时又觉得自己是罪犯,到哪儿都抬不起头。他时常对家人说,自己犯了罪,被判处刑罚,害得全家都抬不起头来,不如死了算了。因此,王某整天不愿出门,连同学朋友也不接触。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岳阳司法所的干警立即找到王某,进行一对一交流谈心,对其宣传法律规定,指出其确实已构成犯罪,同时告知他系未成年,他这种类型的犯罪主观恶意并不强,鼓励其深刻地记住这次教训,珍惜机会好好改造,只要好好改造照样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才。

  通过多次的思想开导,王某渐渐明白以前犯了错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表示一定认罪悔过,服从监管,今后更要认真读书,不能被别人看不起,不应自暴自弃,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家庭的人。

  为避免王某学习期间受到不应有的歧视和干扰,司法干警又积极为王某联系了新学校,让王某安心学习,同时,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与王某的家人进行了多次沟通,要求他们做好与王某的思想交流,配合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并随时保持联系,及时反馈王某的学习和改造情况。

  在司法干警的帮助下,王某按时汇报思想、学习和改造情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性格也逐渐变得活泼开朗,他主动与同学、朋友交往,慢慢找回了自尊心和生活的信心。他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还特别孝顺长辈,没有同学知道他是社区矫正对象,更没有受到任何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