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15天“老赖”终还200万

04.08.2014  09:04

        三年前,龚某向朋友刘某借了200万元,过了还款日期后,龚某却谎称没钱拒不还款。刘某将其诉至法院,青羊区法院和成都中院先后判决龚某败诉。时隔半年,龚某仍拒绝还款。青羊法院通过调查发现,龚某除拥有3套房产外,账户交易流水账就有1500多万元。昨日,记者从青羊法院获悉,龚某因恶意转移财产,且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青羊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天后,终于把钱还上。

        龚某和刘某在签订的《借款协议书》中约定:由刘某向龚某出借200万元,借款到期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龚某收到借款时向刘某出具收条,若龚某未在借款到期日前归还刘某借款,龚某应从借款之日起,向刘某支付4倍于银行的利息。若龚某不能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向刘某归还全部借款,视为龚某严重违约,需向原告支付欠款金额20%的违约金。之后双方就还款协商未果,刘某于2012年6月8日起诉。

        青羊法院认为,刘某与龚某签订《借款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愿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规定,龚某也并无证据证明签订《借款协议书》时受到胁迫,所以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签订《借款协议书》后,刘某于同日将约定金额的借款交给了龚某,并按约定收到了他出具的书面凭证。龚某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后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青羊法院判决被告龚某返还原告刘某借款200万元及逾期利息。一审判决后,龚某不服提出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维持原判。

        去年9月13日,青羊法院多次通知龚某前来领取执行通知书,但龚某均说没钱。上月底,青羊法院向社会公布“老赖”失信名单,龚某的名字也在其中。法院调查发现,截至去年12月1日,龚某的账户交易总量达到了15793345.30元,但其后多次将账户上的钱转出。此外,法院还发现,在成都、郫县两地,龚某名下有三套房产。“明显就是有履行能力,但恶意转移财产。”青羊法院执行局法官说,按照刘某提供的线索,很快找到了龚某,并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最新动态

        最高法一个月内取消曝光33名四川“老赖

        华西都市报记者通过查询最高法官网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发现,含有关键词“四川”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有182条相关记录。与7月8日的215条曝光信息相比,在近一个月内,最高法曝光平台取消了对四川33家“老赖”的曝光。

        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柳锋实习生杨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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