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老虎”去世两年多 为何还要开庭继续审?

25.06.2017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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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断崖式降级”重现,审“死老虎”意味深长

  本周,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贵州的讲话令人印象深刻:纪委要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准确把握政治生态的“树木”与“森林”状况,把党员领导干部这片“森林”维护好。

  这段话值得细细品味,内有深意存焉。

  海外追逃稳扎稳打。6月20日,外逃15年的“百名红通人员”袁梅主动回国投案。照片上的袁梅眉目清秀,1971年生人,及时回头,还能开始新的人生。

  照例,本周仍有两只“大老虎”的身影掠过,一只是被“断崖式降级”的民政部高官曲淑辉,另一只是则是已经去世的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

   曲淑辉:从副部级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本周二下午,中纪委网站公布一则消息。

  消息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曲淑辉严重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曲淑辉同志担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期间,未按照党中央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未按照党中央要求聚焦主责主业,长期干预和插手驻在部门下属单位相关工程项目,并从中谋取私利。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曲淑辉同志的违纪事实,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曲淑辉同志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1984年即从事纪检工作的曲淑辉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老纪检”,也是少数几位赫赫有名的“女将”之一。曲淑辉在中央纪委驻民政部担任纪检组长期间,还曾被抽到中央巡视组,担任巡视组组长。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央巡视组对民政部巡视结束后,2016年5月,61岁的民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曲淑辉转任国家民委任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长。

  仅仅6个月后,国家民委网站“民委领导”更新显示,曲淑辉不再担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一职。根据当前规定,副部级的纪检组长的正常退休年龄为63岁,曲淑辉并未到退休年龄。

  真正确凿的信号来自高层。去年12月,王岐山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到,六中全会上,有一名中央委员和一名中央纪委委员就“请假”了,因为他们所领导的部门出现了系统性腐败,中共中央决定对他们问责。曲淑辉便是那名“请假”的中央纪委委员。之后,她又缺席了1月8日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

  今年1月17日,中央纪委在国新办证实“请假”的中央委员出事之后,以一种含蓄的方式披露了这名一同“请假”的中央纪委委员。当日,中央纪委官网刊文《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其中提到“派驻民政部纪检组原负责人缺乏担当精神,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受到责任追究”。

  据分析,民政部的“系统性腐败”涉及彩票问题,多名干部被“断崖式降级”。

  今年初,李立国降为副局级,窦玉沛提前退休, 曾任职民政部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主任的陈传书被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纷纷涉及“严重失职失责”问题。此外,民政部福彩中心原主任鲍学全、原副主任王云戈等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

  曲淑辉是一名纪检干部,出问题更令人震惊。纪委处在执纪问责的第一线,纪检监察干部一方面成为被围猎的重点对象,另一方面,失职失责情况也并不少见。

  纪录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介绍,时任辽宁省纪委书记王俊莲本人虽并未参与拉票贿选,但作为当时的省纪委主要领导,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中共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2016年年底,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江苏调研时表示,“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的严肃查处,对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要调整岗位,严重的就要问责。”这些都值得认真学习。

  任润厚:去世两年多,为何还要开庭

  6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扬州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申请,利害关系人任瑞媛、袁野到庭参加诉讼。

  扬州市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2001年至2011年,任润厚担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副省长期间,涉嫌受贿人民币198.505549万元;涉嫌贪污人民币69.16738万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计折合人民币1209.900337万元及部分外币、物品。

  任润厚于2014年9月30日因病死亡,提请法庭对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予以没收。

  看完这个消息,很多人都有疑问:任润厚已经去世两年多,为何还要开庭?因为这与任润厚的违法所得财物有关。

  2014年8月2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9月30日,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去世,得年57岁。这离他被通报落马,仅过去33天。

  2015年4月1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任润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贪污公款;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向他人行贿。其中,贪污、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中说,任润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鉴于其在党内纪律审查期间因病死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任润厚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将其涉嫌违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法律上,追缴贪腐官员死亡后的违法所得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所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法庭对任润厚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予以没收,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是依法履行职责的体现,也是向有贪念的官员发出警告。

  官员贪腐,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倘若某位官员确实涉腐,却因病亡或自杀等原因等生命终结而停止调查或追责,这不仅是对贪腐行为的放纵,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如果停止追究,犯罪分子的财产无法得到追缴,其家人就能继续享用犯罪分子留下的丰厚“遗产”,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这与法与理都讲不通。

  因此,追缴病亡副省长任润厚违法所得的警示意义也在于此:“人死案销”已不合时宜,只要贪官敢贪,不管他死还是活,都不能放过。

   首次完成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

  6月21日晚,随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的15所中管高校的反馈情况,该轮巡视反馈全部向社会公布。

  这标志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如期完成对省区市地方、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和中管高校的巡视全覆盖,实现了党的历史上首次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

  从2013年5月第一轮巡视拉开帷幕,十二轮总共巡视277个单位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对4个单位开展了“机动式”巡视,累计巡视党组织297次;而十七大之后的5年中,中央巡视机构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2所中管高校的巡视任务,并对14个省(区、市)和1家中管金融企业进行了巡视回访,累计巡视党组织82次。对比可以发现,十八届巡视党组织总数量是十七届的3.6倍。

  之所以巡视数量能够呈几何级增长,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的要求,使得巡视的步伐不断加快。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中央巡视组不断创新方式、加快节奏:巡视组的数量从第一轮的10个增加到第三轮的13个,再到第八轮的15个;每个巡视组巡视的党组织数量从原来的一对一增加到第六轮的“一托二”乃至第八轮的“一托三”,巡视效率不断提高。

  从具体战术上分析,中央是通过“板块轮动”逐步推进,将中央一级巡视对象分为地方、部门、央企、金融和事业单位等5个板块,一个板块一个板块地覆盖:第一阶段是第一轮至第四轮巡视,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第二阶段是第五轮至第八轮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单位全覆盖;第三阶段是第九轮至第十一轮巡视,实现对中央部门和事业单位全覆盖;第四阶段是第十二轮巡视,实现对中管高校全覆盖。

  很多人对巡视存在误解,认为巡视组可以打“老虎”。事实上,巡视组并不直接查办案件,仅仅负责发现问题线索。然而,正是因为巡视发挥了“千里眼”“显微镜”的作用,大量问题线索得以发现,广大群众积极性得到高度释放,才使得巡视的威力不断放大。

  统计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中管干部中,50%以上的线索来自巡视,特别是挖出了苏荣、王珉、黄兴国等一批“老虎”,揭露了山西塌方式腐败案和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同时,十八届中央前十一轮巡视工作,仅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就累计受理信访16万多件次,与干部群众谈话1.8万多人次。实践证明,巡视是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形式,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形式。

责任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