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励志”女老板非法集资2.88亿获刑9年

03.05.2016  13:00

  原标题:江苏“励志”女老板非法集资2.88亿获刑9年

  法制网记者 马超 法制网通讯员 张莉莉 朱洁

  现年59岁的陈尚梅,早年当过服装厂工人、做过干洗店老板,52岁时又“转行”进入食品行业,创办了江苏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同时还拥有扬中市政协委员、扬中华商会理事长等耀眼的光环,并被誉为“励志”女企业家。

  然而,由于江苏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前期投资太大,入不敷出,为维持企业运转,原本在周边亲戚朋友中进行小额集资且信誉很好的陈尚梅,开始大规模非法集资。她以出具借款凭证,承诺年利率20%、30%不等的方式,在五年的时间里共计向800余名受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

  4月21日,经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扬中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陈尚梅有期徒刑9年,罚金45万元。

   干洗店老板创办公司当老总

  摇身一变成为知名女企业家

  陈尚梅曾被誉为“励志”女老板,出生于1957年的她,是江苏省阜宁县人,只有小学文化,早年当过服装厂工人、做过干洗店老板,52岁时又“转行”进入食品行业,成为知名企业家,她曾任江苏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扬中市第九届政协委员、扬中华商会理事长。

  陈尚梅经营干洗店时,便开始在周边亲戚朋友中进行小额集资,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利息。由于当初都只是小额借贷,陈尚梅洗衣店所赚的利润还足以应付。待人热情、为人谦逊,到期连本带利就能结算,陈尚梅积攒了一定的好口碑,很多老百姓对她信任有加。

  后来,陈尚梅结束了干洗店生意,转行成立了广源豆制品有限公司。2013年更名为江苏广源食品科技集团,经营范围从生产销售豆制品等扩大到饮食、物流等领域,一度成为镇江市的农业龙头企业。

  高额的利息回报,加上扬中华商会理事长、政协委员等亮丽的光环,让一些不明就里的群众增加了对陈尚梅的信任砝码,甚至一些根本不认识她的人也愿意通过熟人主动把钱借给她。

   商人农民陌生人纷纷把钱借给她

  五年向800余人借了2.88亿元

  在一张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备注利息和本金,这就是陈尚梅打给别人的借条。这些本应该用于公司运营的钱通过转账,最终进入了陈尚梅的私人账户。据介绍,800余集资户中,不仅有叱咤商海的生意人,还有省吃俭用的普通农民。

  然而,曾经出现在扬中全市各个摊点的豆制品,并没有给公司带来很多利润,一年仅400万元的产值等于在亏本经营。为了把公司继续维持下去,陈尚梅自2009年开始了大额借贷,利息从最初的一分两分上升到二分三分甚至五六分,按照天息、月息计算的也有。

  陈尚梅在2011年借贷就达到2500万,需要支付利息500多万;2012年借贷达到4000万,需要支付利息1000万左右。

  此时,一些债主开始要钱,手里没有钱的陈尚梅只能继续向别人借钱,谎称用于企业资金周转。2014年下半年,陈尚梅无法再借到更多的钱,案件爆发了。

  2014年12月3日,陈尚梅被逮捕。2015年9月29日,扬中市检察院就陈尚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向扬中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陈尚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生产经营、投资为名,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陈尚梅以出具借款凭证,承诺年利率20%、30%不等的方式,共计向800余名受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8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

  法院认为,陈尚梅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陈尚梅主动投案,在公安机关对其询问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一审判处陈尚梅有期徒刑9年,罚金45万元。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