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成都“结婚离婚” 去年离婚率是67年前的20倍

21.11.2013  18:10

  1946年的老成都,城区全年结婚656对,离婚73对,离婚与结婚百分比只有11.1%。昨日,成都档案馆公布了一份民国老成都“结婚与离婚”表。当年成都人口约44万人,离婚率约为0.17%。。而去年成都离婚47146对,按照人口基数1400万来算,离婚率约为3.37%。,为当年的20倍。

  67年前一年结婚656对 一个月最多10对离婚

  一张泛黄的1946年成都城区全年“结婚与离婚”统计表上,清晰地写着每个月的结婚离婚人数,年初和年终结婚最多,1月60对,11、12月都在百对左右。离婚对数每个月没超过10对,最多的是9、10月,分别为9对和10对。

  “当年成都城区也就44万人,与现在人口数量的巨大差距之外,物质生活和社会影响、文化背景也都不可同日而语。”据成都市档案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离婚对于当时的成都人是一个极为严肃的问题,一般人都要承受周围巨大的压力,要想与对方“拉豁”,硬是不得了的大事。女人更是抱着“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其实60多年前的老成都,婚姻规定和流程与现在大体相同,民国时期《民法》规定离婚和结婚一样自由,而且实行一夫一妻制。从成都市档案馆已知收藏最老一张结婚证可以看出当年的婚姻状况,该证书为1928年成都华阳县人王道根与史秀瑛的结婚证书,大小如现在奖状一样,色彩斑斓,还有凤凰、牡丹图案。证书上包含了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订婚人的名字,其中除证婚人为5个外,其余均为两人,证书的开头还分别详细地写明了结婚人的姓名和出生年月。

  该负责人表示,一张证书上要附上那么多人名,可见当年结婚时多么郑重,背负了这么多人的关注和祝福,离婚之难也就可见一斑。

  最近三年离婚数逐年上升 去年离婚结婚比为37.7%

  现在成都市离婚状况相较过去有何变化?根据成都市民政局提供2010年至2012年的结、离婚数据统计来看,2010年成都市结婚119408对,离婚43236对;2011年结婚134297对,离婚46342对;2012年结婚124905对,离婚47146对。

  从数据当中能够看出,成都近三年结婚数有增有减,离婚数则每年逐步递增。成都商报记者通过离婚与结婚对数相除,来粗略计算每年离婚与结婚百分比,2010至2012年百分比分别为36.2%、34.5%、37.7%。虽然每年离婚者不确定何时结婚,但百分比体现出每年离婚与结婚百分比,离婚百分比均超三成。

  另外,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1991)离婚率条目的释义:“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计算公式为:离婚率=(年内离婚数/年平均总人口)×1000%。 。

  照此公式,以成都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一千四百万计算,三年内离婚率分别为,千分之3.09、3.31、3.37。而与67年前老成都相比,当时人口约44万人,离婚率仅为千分之0.17。去年离婚率是67年前的20倍。

  原标题:1946年结656对离73对 2012年结124905对离47146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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