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召开

28.04.2018  17:35

开门立法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为我省民生改善释放更多的法治红利, 4月25、26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先后召开《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专家、部门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焦伟侠出席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参加会议。

  会上,立法者认真倾听意见,与专家和相关部门面对面沟通。

 

 

 

  来自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省劳动争议仲裁院、省中医药信息学会、四川大学、西南财大、西南交大、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华大学、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律师事务所的11位专家就草案的名称和立法宗旨,以及子女护理假、交通出行、景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志愿服务、适老化改造等热点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来自民政厅、财政厅、科技厅、住建厅、人社厅、文化厅、教育厅、国土厅、商务厅、司法厅、公安厅、卫计委、质监局、体育局、旅发委、食药监局和省高院,以及九寨、黄龙、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就护理补贴保险、住院费用补充报销、志愿服务、社会资本、降低入住养老机构门槛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田万国表示,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是我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美德,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社会关系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这些建议和意见对于草案修订具有重大意义,法工委将逐条梳理汇总并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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