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学生与老师发生性行为 老师称双方自愿

03.07.2015  13:53

  涉事教师

  昨日,曾是宁德柘荣县黄柏小学语文老师的陈文(化名),一下成了舆论的中心。有报道称,陈文曾强奸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小静(化名)。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文表示,自己和小静之间,其实是一段难以启齿的师生恋,二人在2013年(当时小静六年级)处于师生关系时,渐生好感,于2014年9月份发生性关系。但他强调,这是“双方自愿的”。陈文家属表示,小静当时年满14周岁,不存在强奸行为。

  而小静舅舅昨表示,不排除在陈文的诱导下,孩子渐渐对他产生好感。但作为一名老师,应该正确引导孩子。

  福建法学专家和当地教育部门均表示,不管孩子是否年满14岁,也不论其是否自愿,陈文的做法都严重违反师德,需从重处理。截至发稿时,该案还在侦办中。

   35 岁已婚的他与13岁女生产生恋情

  昨日上午,记者和陈文取得联系。

  陈文曾是柘荣黄柏小学的语文老师,35岁,已婚,有一个4岁多的孩子。他向记者介绍,小静是他任6年级语文老师时,班上的一名学生,偏科比较严重,相对于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要好很多,因此跟自己走得比较近。

  “她是比较懂事的一个女孩子。”陈文说,小静经常会给自己带一些小面包、水果等食物。有一次放学后,自己接收到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让自己猜猜她是谁,并问他东西好不好吃。由于花名册里登记有每个学生的电话号码,他一想,就知道短信是小静发来的。

  “这样一来二去,我们就经常在短信里聊天。”陈文说,好感也渐渐萌生,自己和这名当时只有13岁的女学生,产生了难以启齿的恋情。但陈文强调,但在那个时候,二人并没有做出越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