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工业基地内企业易地搬迁 土地可协议出让
多项高含金量政策出台:
老工业基地内的企业易地搬迁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同类用途用地
支持优质企业实施跨行业、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
将建立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地处老工业基地内的企业易地搬迁迎来利好。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对地处老工业基地内,因搬迁改造被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按土地使用标准为其安排同类用途用地。这一政策的出台,将降低企业的土地成本,有利于转型升级。“一五”“二五”时期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在各地布局建设了一大批以本地区矿产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其中包括我省自贡、攀枝花、泸州等地。《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老工业基地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成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到2025年,全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发展任务基本完成,老工业基地发展活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对此,《意见》提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开放合作、保障改善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条件等主要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进老工业城市去产能工作,坚决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支持优质企业实施跨行业、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优质产能,拓展新兴市场。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提出实施老工业基地服务型制造行动计划,着力推进制造业服务化,支持制造企业整合研发创新、管理运营、品牌培育等全价值链环节,实现由制造业主导型向服务业主导型转变。
接下来,我省将建立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废除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新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多个部门组成,并在税收、融资、土地等多个领域对老工业基地给予支持。(记者 梁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