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掌掴中国男童被拘续:欲赔50元私了被拒绝
据《新闻晨报》报道,只因小孩推行李车玩耍不慎推撞到自己,中年老外竟怒扇小孩的右脸。最终,老外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因故意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
前天中午12时许,一架从斯里兰卡返回上海的航班抵达浦东机场1号航站楼。“大概12点45分左右,当时大家都在行李带前等候,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推着行李车撞到了旁边一名女老外。没想到,该老外挥手就朝男孩的右脸打去。”目击者艾小姐回忆,动手打人的女老外大概40来岁,同行的还有一名男子,两人为情侣。老外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大家都呆住了。“小孩可能是无意碰到的,就算是顽皮,也不用打人吧,毕竟只是个孩子。”
艾小姐和被打的男孩一家来自同一个旅行团,6日从斯里兰卡游玩后返沪。“之前我们团里所有人和这对老外完全不认识,在飞机上也没有任何接触。”事发后,孩子的父母立刻上前交涉,其他团友也将老外围住。“他们刚开始时还想要走,后来又抵赖说没有打。”艾小姐说,周围其他旅客见状也纷纷指责老外,并表示愿意作证人指证老外伤人。最后,该老外提出赔偿50元“私了”,被男孩的父母拒绝了,随后男孩的父母报了警。
气愤的艾小姐拍下了当时的情况。从她拍摄的现场图片看,事后打人的老外神情冷淡,男孩右脸则有明显红印。记者试图联系男孩的父母,对方谢绝了采访。
记者从机场警方处获悉,6日中午12时许,这名6岁男童随家人乘机返沪,在浦东机场1号航站楼托运行李处推着手推行李车玩耍,不慎碰到在旁边等待领取行李的中年外籍女子。该女子随即抽打了男童一记耳光。此前,双方并不相识,也未发生过任何争执摩擦。
目前,警方对故意殴打他人的外籍女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10日是否过重?机场警方解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但有下列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一条就是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