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一老人膝下7子女却无人赡养 调解员出面解恩怨

18.07.2014  12:55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朱宣刚 陶明 记者 李百灵 实习生 王宵潇)2014年5月,简阳市三岔镇拆迁居民满怀乔迁新居的喜悦,陆陆续续地搬进了漂亮的安置房,但年逾九旬的老人应某却被大儿子拒之门外,住上新房的期盼再一次被无情地粉碎。都说多子多福,应某独自一人将2子5女抚养成人直至成家立业,却不知道幸福在哪里。

  20年前,由于没人愿意尽赡养义务,老人一直拖着病体靠劳动来养活自己;3年前,大儿子为老人买了社保,以为生活终于有了保障,谁料社保金却被两兄弟瓜分;眼看分到了漂亮的安置房,却只能望房兴叹。为了老人养老和财产分配,一家4代长年争吵不休。伤心欲绝的老人蹒跚来到三岔司法所寻求帮助。

  原来,老人的大儿子常年在陕西,对老人缺少关心照顾;小儿子常帮老人做事,日久生怨,对老人时好时差。好在几个女儿偶尔回家,给老人带来些许安慰。2011年,该村征地拆迁,大儿子独自出钱为老人购买了社保,但把社保卡交由自己配偶保管使用,老人生病既不出钱,也不回家护理。其余六姊妹着急了,找到在家的大嫂取出部分社保金交给小儿子付医药费,不料小儿子将剩余的钱占为己有。

  2014年5月,两兄弟围绕老人安置还房的所有权再起争执,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小组研究案情后,决定对老人社保金、安置还房及养老三个核心问题进行分类调解,逐个突破。

   社保归原主 还房缓分割

  老人因征地拆迁政策取得购买社保资格,但当时很多村民对该惠民政策心存疑问,两兄弟讨论了很久不能达成一致,最后哥哥决定自己单独出钱购买,利益独享、风险自负。后来弟弟认为吃亏了,要求补一半的购买款,也要领取一半的社保金。五个女儿也愿意出钱,但要求由母亲享有社保利益。调解员批评了两兄弟认为养老保险是风险投资,谁投资谁受益的错误思想,肯定了五个女儿以母亲为重的态度。调解员指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保险金是专属于本人人身的保险利益,应当由本人享有。经过耐心细致的说理说法,并借助其长辈的劝说,两兄弟终于同意,养老金由母亲全额领取,用于母亲养老,不足部分两兄弟平摊,弟弟补给哥哥一半的社保购买费用。

  由于老人的财产主要是安置还房,且作为家庭共有财产一并登记在大儿子名下,调解员驳斥了两兄弟想立即分配该部分财产的要求,并耐心解释了原因:首先,老人在世的情况下直接分割老人财产,是对老人财产权利的侵犯,导致老人老无所依;其次,若老人去世,不仅是两个儿子,五个女儿也享有对该部分财产的继承权;第三,要将老人财产从大儿子的家庭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在安置还房还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在调解员的教育引导下,七个儿女最终就老人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安置还房由老人和哥哥一家共有,哥哥向弟弟预付一定价款,并作出一定承诺,待老人去世后,其余六姊妹无条件放弃继承权,老人所属份额才正式归哥哥所有。

   赡养妥安排 老人露笑颜

  谈到养老问题时,调解员严肃指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每个有能力的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在年老、疾病等需要的时候,都有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的权利。

  几个女儿争相哭诉着母亲近20年的心酸孤独养老史,一桩桩事情或大或小却使在场人员心里倍感难受。调解人员抓住时机,引导两个儿子,特别是两个媳妇反思自己多年来对老人的错误做法,回顾老人抚养7个子女的困难,强调要用感恩的心回报母亲。两个媳妇转变了态度,争相表态要争做孝顺的儿媳。两个儿子却为了20多年来,谁对母亲尽孝更多争执起来,大儿子强调自己对家庭所做的贡献,小儿子对哥哥不管母亲的指责,姐妹们对嫂嫂的埋怨……调解室里各种指责和骂声交织,夹杂着老人低低的抽泣,常年累积的情感在这一刻得到宣泄。

  调解人员适时强调,谁对老人更好,关键要看实际行动。情绪得到发泄的兄妹七人在调解人员的劝解疏导下再次坐到一起,心平气和地对老人养老问题逐条进行详细商讨,最终确定:在充分尊重老人的意愿下,老人轮流到两个儿子家养老,每个儿子负责三个月,负责老人的日常照料、疾病护理。老人的较大开支,首先从社保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两兄弟平均分摊。几个女儿对母亲的养老,尽可能承担,同时对两兄弟有权监督。村委会对养老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或建议。

  家庭赡养纠纷,常常是剪不断、理还乱。调解员们通过持续20天的艰辛努力,抽丝剥茧、各个击破,终于化解了长达20年的恩恩怨怨,得到周围群众的高度评价,历尽沧桑的老人应某在这一刻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新闻热线:028-262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