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想通过赠与给保姆留财产 认为儿女没有尽责

02.07.2014  15:21

我的儿女很少回家,都是一个保姆照顾我,我去世之后想留给她点财产,应该怎么办?”7月1日上午,周老太太在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进社区公益行动中向律师咨询。当天,多数咨询的问题涉及老年人遗嘱和房产处置。

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一周年,由山东省老龄办、济南市老龄办主办,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老年普法维权大篷车进社区公益行动正式启动。2013年全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经突破2亿大关。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截止到2013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7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

老年人在为子女成长付出巨大劳动的同时,遭遇到很多法律难题,特别是一些老人因为立遗嘱和子女产生矛盾;一些老人的子女对老人不管不问,甚至虐待遗弃老人。”王新亮律师解释称,大篷车进入社区就是为了满足老年人对法律的咨询需求,为老年人的行为提供法律支持。

70多岁的周老太太来到咨询台前面:“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关于财产处置的问题。”王新亮和老人聊起来,了解其诉求。原来,周老太太的儿女都在外地工作,平常很少回家,对老人也没有尽到赡养的责任。“老人家里有一个保姆对她照顾得很细心,老人就想留点财产给她。”对此,王新亮支招称,老人可以用财产赠与的方式给保姆。

老人也担心子女有意见,想和子女商量,这就可能发生矛盾。所以,老人的一些问题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王新亮也向老人提出了自己的担心。

随后,一位老人前来咨询其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原来,老人在前年被一辆货车撞伤,被评为9级伤残。“老人和其家人对法律知识不是很懂,对方只赔偿了3万多元。其实按照老人的伤情,应该赔偿在10万元以上。”王新亮让老人带着资料到律师事务所重新对案子进行商量。

现场,很多老人都咨询如何在去世之前处理财产的问题。“有的老人想把房子直接改成孙子的名字,但是这也可能带来很多问题。如果儿子和儿媳妇离婚,孙子监护权给了儿媳妇,这样房子的处置权就归儿媳妇了。这些问题我们都会给老人讲明白。”王新亮提醒老人,尽量对财产分配留下遗嘱,可以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