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09.04.2015  16:34

⑴发展专合组织。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探索推行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合作社制度,鼓励农民兴办土地合作、股份合作等合作社;建立经营主体不定期审查和注销制度,及时解决“空壳社”“挂牌社”问题。⑵培育龙头企业。围绕“大农业”发展模式,培育壮大叙府茶叶、碎米芽菜、和久农业等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⑶扶持家庭农场。出台家庭农场认证标准和保护办法,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组建家庭农场自主生产经营,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扩大规模进行标准化生产,提升经济效益。力争2015年新增龙头企业3户、家庭农场100家,农民合作社新发展成员增长9%以上、年营销额增长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