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诚服务群众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作为直接面对社会广大群众,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办理车驾业务的重要服务窗口,结合工作实际,从群众最迫切的需要做起,力争把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把心思用到群众难题上,以真情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以真心实现警民一家亲,更好地展现了 渠县 公安交警良好的形象。
一是推出新的便民措施。 在车管服务大厅购置了全新的排号系统,人民群众来车管大厅办事,依次叫号办理,使办事大厅秩序井然。大队在车管大厅设立了导办台,每天安排一位民警负责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帮助解答疑难问题、掌握办证流程、规范资料填写等。同时,在大厅安放了坐椅,提供饮水、报纸,所有车管办事流程、收费标准一律上墙公布,设置低矮敞开式服务台,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民警工作概况,更方便进行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资料的咨询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
二是积极推行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车管所规定车管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必须规范用语,并实行文明服务12条规定,即“四要”:语言要文明、态度要友善、解释要耐心、接待要热情;“四先”:见面先微笑、开口先问好、不懂先告知、有惑先引导;“四不”:上班不空岗、执法不收礼、态度不冷硬、首问不推诿。做到笑容多一点、解释多一点、敬语多一点,为人民群众营造温馨的办事氛围。
三是推行退办告知服务。 车管工作人员对不能经办的业务或是群众提供资料、证明不齐全的业务,要详细与办事群众解释清楚,使群众在补齐后能够一次性办理完毕,不需要多跑路。
四是推行首问负责服务。 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人民群众来 渠县 交警大队车管所办事,第一个被询问的民警负责帮助群众办好所有事宜,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必须马上答复,立即办理,一次能办完的事情决不能让人民群众跑二次;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必须将办事程序、办事途径向群众作耐心细致的说明,并积极协调,直到协助群众把事情办妥为止。
五是车管所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公布工作人员姓名、警号、身份,方便群众监督。
六是建立社会评价体系,真诚服务群众。 大队在车管大厅每个服务窗口设置了评价器,让办事群众对每一笔车管业务办理当场作出满意度测评,大队根据群众测评对民警进行考核,提高车管民警的执法服务能力。同时,车管所民警还每月对办事群众及服务对象开展回访,积极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服务水平。(王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