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召开“幸福美丽工程三年行动” 暨“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推进会

06.03.2021  01:11

  3月4日下午, 渠县幸福美丽工程三年行动”暨“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推进会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县委书记王飞虎强调:要深化“四个认识”,厘清“四大关系”,突出“四项重点”,强化“四大保障”,更好更快更高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斌,县政协主席练丹,县委副书记张宇科出席会议。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县委决定启动实施“幸福美丽工程三年行动”,承诺每年办成“城乡20件民生实事”,持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王飞虎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生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树牢发展为民、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做好民生福祉这篇大文章。要深化“四个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民生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王飞虎要求,实施“幸福美丽工程三年行动”、持续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必须坚持全局谋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兼顾与集成赋能相结合、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城市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结合,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与部门行风教育整顿相结合。全县上下要厘清“四大关系”,做到辩证统一,科学把握民生发展的正确逻辑,即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民生实事”的关系,防止偏离主题;正确处理好“单兵推进”与“整体协同”的关系,防止单打独斗;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的关系,防止事与愿违;正确处理好“改善民生”与“以民为本”的关系,防止本末倒置。要突出“四项重点”,聚力攻坚突破,不断提高民生发展的质量效率,即系统化谋划,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城市与农村、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项目化推动,始终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运作,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引导群众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管理、运营、监督;精品化打造,统筹协调好项目建设,多渠道保障资金投入,严把工程质量,责任领导要带头下工地“拔钉子”,全力以赴服务项目建设。要强化“四大保障”,强力担当作为,坚决确保民生发展落地见效,即勇于担当担责,广泛宣传发动,加大保障支持,严格督导考核,更好更快更高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满意度。

  王飞要求,要高站位认识,带头抓好落实,确保民生实事办到老百姓心坎里。要高强度推进,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做深做细问题整改工作,实打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纳入《阳光问廉》等内容,对项目建设和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要高标准落实,从方案到实施、从设计到施工,都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真正将这项工作办成全县人民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要坚持结果导向,以人民群众的评价为标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将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及时了解每个民生项目、每个民生工程及“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的进展情况。

  会上,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陈国斌宣读《幸福工程三年行动及2021年度20件民生实事推进方案》。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彭汉通报了2020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21年整治工作。

  县领导李国洲、吴中凡、李秋、舒勇、徐远航等出席会议。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整治办全体领导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