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工商局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新《消法》

18.03.2014  20:42

3月份以来,为深入宣传贯彻新《消法》,雅安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如新《消法》有奖知识问答、礼品派发、歌舞表演、健身溜溜球等节目。这些宣传方式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趣味性,让现场观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了解新《消法》,增长维权和识假辨假能力,取得了明显效果。

3月7日,雅安市消委会召开三届三次理事大会,对新《消法》亮点进行解析,安排部署2014年消委维权工作。并根据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新设立家用汽车、金融消费和诉调对接等五个消费维权工作小组,推进维权专业化、高效化,增强维权合力。

3月15日至17日,雅安市工商局、市消委会用3天的时间举行“3·15”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新权益和新责任,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新方式、新理念。58户商家和单位参与了形象展示和新《消法》宣传,到活动现场参与和咨询近万人。工商部门现场受理群众消费投诉10起,并开展了消费侵权“霸王条款”征集工作。“3·15”当天,该局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通报了一批商品质量检测检查结果,并通过《雅安日报》公示了“2011-2012年雅安市消费安全示范单位”、《2013年雅安市消费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和《雅安市的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和持有人名单》,敦促社会各界增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此外,雅安工商部门加强与媒体全方位合作,积极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在《雅安日报》开辟专栏,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连续近一个月刊发相关文章,对新《消法》进行详细解读;联系雅安电视台刊播了宣传新《消法》的系列节目。并印发了《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诚信“3·15”特刊》,赠送给全市广大消费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