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如果美国被杀的是一个华人 会有这么多抗议吗?

08.06.2020  10:11

  原标题:孙太一:如果被杀的是一个华人,会有这么多抗议吗?

  [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孙太一]

  最近几日,美国几乎所有大城市都在游行抗议“弗洛伊德事件”。在华盛顿的抗议人群还一度与白宫的特勤局特工产生了冲突,致使特朗普不得不躲到白宫的地窖里,以防不测。愈演愈烈的示威抗议也让我们看到在疫情和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由警察过度执法触发并揭示的美国种族问题已很难调和。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弗洛伊德事件恰恰也显示了非裔美国人较为显著的身份认同及超强的组织动员能力。

  美国的种族问题是结构性的,有深远的历史。从建国初期黑人被当作奴隶,到后来黑人投票仅被当作3/5票,到宪法第13个修正案虽然取消了奴隶制,却依然通过“吉姆·克劳法” (Jim Crow Laws)实施种族隔离,到上世纪中期著名的“罢乘公交”(当时规定白人坐公共汽车前面而黑人只能坐后面,而Rosa Parks这个黑人女性坐在公交车中间的地方,在白人上来之后拒绝让出座位)而点燃的一系列(包括著名的马丁·路德·金所领导的)平权运动,促成了反歧视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此法案甚至在任用人才、录取的时候,实际上对黑人有优势,虽然原文是不能因为肤色、种族、宗教——后来加入了性别——来雇佣员工,但实际操作的时候因为使用了定额,所以反倒对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有很大的照顾。

  最终,2008年奥巴马当选总统,仿佛历史的趋势是黑人地位不断上升,给人歧视在减弱、平权在显现的错觉。

  但事实上,种族问题始终存在,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族群间的矛盾在不断被放大。把“种族”作为一种族群的标记、一种“身份”标志变得越来越普遍,强化、深化了这种冲突。有些人天真的认为美国都选出了黑人做总统了,那种族问题一定已经改善了。奥巴马作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上任之后,黑人的地位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很多事件加剧暴露了白人对少数群体(尤其是黑人)的恐惧与歧视:从Trayvon Martin被一个自愿巡逻的西班牙裔杀害后西班牙裔被判无罪,到佛罗里达的Jordan Davis事件与导致密苏里暴乱的Michael Brown遇害事件,之后又有Tamir Rice(一个在公园玩玩具枪的12岁少年被警察枪杀)、Rekia Boyd(警察开枪射击没有武器的人,系误杀),以及Eric Garner、Walter Scott、Eric Harris等等类似事件

  而特朗普上台之后,在他毫不顾及少数族裔感受而放任白人至上主义者发声、行动的情况下,种族冲突变得愈发严重。一颗埋在社会深处的炸弹随时有可能被点燃。可以说,哪怕没有明尼苏达的弗洛伊德,也必然会有其他的黑人被警察过度执法而触发一轮又一轮的示威抗议。

  但黑人受歧视、美国存在结构性的种族问题并不代表他们在美国的政治实力很弱。如果被杀的是一个拉美人或者华人,可能并不一定会有如此大规模的抗议,并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我时常会拿巴西和美国作对比来给我的学生讲解这个层面的差异。在美国,非裔人口占12.6%,在国会里有9.7%的议员;亚裔占总人口4.8%,却只有1.1%的国会议员;同样地,西班牙裔占美国16.3%的人口,却只有5.5%的议员。按比例来算的话,黑人有着相当高的政治地位。而拿巴西做对比,我们就会发现,在这个黑人占51%的国度,黑人议员只有8.5%。为什么偏偏在美国,黑人能有如此强大的政治力量呢?

美剧《纸牌屋》中,共和党候选人康威在争取黑人党团的支持,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这同样和历史上种族隔离的政策以及精英的所作所为有很大的联系。首先,历史上不同国家获得奴隶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美国基本靠直接拥有奴隶的后代作为新的奴隶,而巴西基本靠从更便宜的非洲把新的奴隶运过来。也就是说,美国一直会对“奴隶”的概念有一个“严格”的定义—— “One-Drop Rule”,也就是只要你的血液里有一滴奴隶的血,哪怕你父母中有一方是白人,你仍然是奴隶。而巴西则并不对奴隶的后代做定义:往往奴隶可以买到自己的自由。

  这个历史的渊源也影响了奴隶制度取消之后对于种族的定义。在美国,上文提到的“吉姆·克劳法”就规定任何人只要有八分之一以上的黑人血统,他就算黑人。在人口统计的表格上,也从来没有出现“混合种族”(Mixed-race)这一栏。只有在前几年的人口统计表格中,才出现了多选,也就是说你可以同时选择“非裔”和“白人”(比如你身上有1/4的黑人血统)。而在巴西,在奴隶制度废除之后,也没有法律上的对于“黑人”的界定。巴西的人口调查有好多种不同的颜色(黑、棕、黄、白,等等)。人们对于自己身份的认识本身也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在巴西,人们有一个“钱能将人洗白”的说法:当人们变得富裕之后,会慢慢认为自己的种族也在“变白”。

  同时,在美国,黑人基本是住在一个区域的,他们有自己的俚语、自己的文化,甚至黑人的教会也会和白人的教会有很大的不同。黑人政客在参政初期,基本也是靠自己区的这些跟自己肤色相同的选民的合力支持,他们有自己的群体可以依靠。而在巴西,区与区之间的区分主要还是社会阶层——富人和富人住,穷人和穷人住。所以混合型的社区就更为普遍,从而导致了“非裔”或者“黑人”的概念并没有被显著认同、强化。

  而在美国情况则完全不同。在华盛顿生活过的人都会有很深的感受,白人几乎都聚居在城市的西北边或者波多马克河南面的北弗吉尼亚,而黑人则聚居在国会山东面的区域,两边的群体仿佛被中间一道无形的墙给隔开,互不往来。白人对于要进入那片“黑人区域”有很大的恐惧感,但事实上黑人同样对于白人及他们所在的区域,尤其是白人警察也有相当大的恐惧。

  一些黑人精英家庭可能会为了让孩子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试图搬到郊区更多元的地区居住,但他们往往会采取一种被学者称为“战略同化”的做法,即让自身家庭同化到所居住的新的社区当中去,但是时不时地会保持和原有黑人社区的联系,参与当地的社会组织尤其是教会的活动。也就是说,即使经济上和物理上离开了黑人社区,黑人精英在文化和精神上依旧扎根在自己的族群之中。当然,有些黑人精英会比较享受通过族裔社区之间的壁垒,来垄断黑人社区里的一些行业资源。

  正因为如此,在美国,黑人“种族”的政治身份变得更为明显,非常敏感。所以,当弗洛伊德被警察窒息而死时,人们首先意识到的不是他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或者他是穷人还是富人,而关注他是一个“黑人”。也正因为如此,“黑人”的身份标识越来越让同族群的人在美国容易被动员起来,容易因为接连发生在自己“族群”身上的事情而愤怒甚至变得暴力,容易让全美各地的黑人及利益价值相关的人群迅速行动起来,上街游行示威抗议。

  与上世纪中期不同的是,如今抗议的人群除了黑人社区这个有高度身份认同、有组织动员能力的群体外,还有更多的诸如经济受压迫者、反特朗普者及社会价值观较自由者这样的同盟加入进来,使得整个抗议变得更为声势浩大。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美国的种族历史和由这段历史产生的结构性冲突既使得黑人能够更团结、更有组织行动力,也让黑人社区与白人群体更为相互脱离、彼此猜忌。这种源于历史源于社会深层的问题将越来越成为美国动荡、衰落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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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