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继续对中国输美钢管征收“双反”关税
24.04.2014 07:13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中新社华盛顿4月23日电 (记者 德永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3日做出肯定性裁定,决定继续对中美输美钢管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双反”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日发布公告称,经日落复审,该委员会参与审核的5名委员一致裁定维持中国输美圆形焊接碳钢管的反补贴和反倾销令。圆形焊接碳钢管通常用于运送石油或天然气的管线系统。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征收反补贴或反倾销“双反”关税5年期满之际进行的行政复审。世贸组织规定,任何“双反”关税均应自征收之日或最近一次行政复审之日起的5年内终止,待5年期满,日落复审将裁定是否维持或终止“双反”税令。
中国输美圆形焊接碳钢管案始于2008年4月,当时美国商务部发起“双反”调查。2008年11月和2009年3月,美国商务部相继终裁对中国输美圆形焊接碳钢管征收35.63%至40.05%的反补贴税和73.87%至101.10%的反倾销税。
23日对中国输美圆形焊接碳钢管续征“双反”关税,显示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贸易救济势头不减。今年1月以来,美国陆续对中国输美钢材、轮胎、磁铁、消毒剂、床垫弹簧、小龙虾尾肉等一干产品发起贸易救济,并且决定再度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发起“双反”调查。
针对美方贸易救济,中国商务部多次强调,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对他国不公,对本国企业也没有好处,希望美方不要以看似冠冕堂皇但实际带有很强政治背景的措施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而应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承诺,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去年12月,中国曾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商务部过去数年对中国产品发起的13起反倾销措施,涉案金额达84亿美元。中方表示,希望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美方能及时纠正错误做法,为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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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014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