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打击税负倒置新规 凸显税制亟需切实改革
美国奥巴马政府小幅修改所谓的税负倒置相关规定,反而更加凸显出美国税制必须切实改革的理由。美国财政部周一宣布多项措施,以抑制美国企业为降低税负而收购外国公司的作法。这些措施或许会有一些边际效果。但更大的意义在于,这完全暴露出华府议员未能积极修改美国高税负制度的失败。
一连串税负倒置并购案,引起美国各政党的关注,最受瞩目的可能是其中收购失败的一宗交易,也就是辉瑞企图以近1,200亿美元收购英国阿斯利康。税负倒置的好处很明显。虽然许多企业实际付的并非最高税负,但根据Tax Foundation资料,美国企业所得税约39%的最高税率,在发达国家之中名列前茅,也远高于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国家平均25%的水准。
此外,美国企业所有汇回本国的海外获利,都必须在美国课税。其他发达国家多数只对本国获利课税。美国政府这种作法的结果,就是除非企业愿意付这笔税,否则海外获利就会被迫滞留外国。这个问题也刺激企业想出更高明的方式钻漏洞。
美国财政部现在运用有限的行政权力,锁定一部分的漏洞开刀。例如,今后美国企业将不得再以“跳房子”贷款避税。外国企业向美国母公司或关系企业提供的贷款,原本就已经被列入课税范围。现在,就算资金绕道经由海外新设的公司输送,也同样需要课税。
这些新规定应该会降低税负倒置交易的好处。但打压税负倒置交易的结果,或许只会变成美国企业不买改卖,把自己卖给外国对手,而非向外收购。唯有降低边际税率,而且整体税制不再让美国企业处于劣势,才能扭转税负倒置的吸引力。
奥巴马有权力选择在短期内采取东拼西凑式的解决方法,但这样也就错过一次机会,利用税负倒置问题促成更重大改革。共和党已经提议进行更广泛的修改,但在是否应扩大税收的问题上,国会两党仍然让政党立场阻碍了修法。在这种僵局之下,税负倒置的问题将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