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
16.11.2018 18:3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主要内容如下。
为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扎实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乡村振兴大会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彰显特色、留住乡愁,分类指导、分层建设,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原则,以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为主攻方向,扎实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农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大幅提升,村民卫生习惯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村内库塘渠水质功能性达标,历史文化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古民居得到有效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基本消除,美丽经济蓬勃发展。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全省建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2.5万个。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
各县(市、区)在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论证并分类确定县域乡村布局,明确做大、保留、整治、撤并的具体村庄范围,形成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村庄建设格局,防止资源错配、造成浪费。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核心内容,编制专项规划或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实施项目和资金来源。在编制规划时要突出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机制,确保规划内容落地落实;要注意优化村庄功能布局,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村民需要;要注重体现村落特色,体现村落形态,保持乡土风情,留住当地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前庭后院、瓜果飘香,不简单模仿城市社区,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项目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布局。
要强化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加强规划管理,将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
1.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持续推进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地方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就近分散处理等符合实际、方式多样的处置模式。积极探索适合“三州”和偏远、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易腐垃圾和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实行堆肥或厌氧消化处理,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对有害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处理,对建筑垃圾等实行就地填埋或加工利用。每个村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有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每个县有垃圾处理厂。在全省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采取“政府拿一点、群众交一点、社会筹一点、集体补一点”等做法,逐步实现自然村专职保洁员全覆盖。探索农村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机制,健全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完善的治理体系和成熟的治理技术、稳定的保洁队伍、完善的监管制度、长效的资金保障。到2020年,实现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40%以上行政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深入推进养殖、调运、屠宰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实现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深入推进农产品副产物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增值潜力、提升增值空间。到2020年,实现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
2.推进农村“污水革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理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清捡漂浮垃圾,实施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村内库塘渠水质功能性达标。围绕“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有保证、水生态有保护、水文化有底蕴、水景观有特色”建设目标,2020年前力争建成水美新村2000个以上,美丽渔村50个以上。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能力。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优先在居民人口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实施污水治理,优先安排在有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其他农村地区推广小型化、低成本、易维护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避免盲目照搬城市处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在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可同步实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服务能力,推广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到2020年,实现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3.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对于平原地区或城市近郊的农户,研发厕浴一体化改造产品,选择单户、多户、联户等改厕模式,推广分散式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将厕所、厨房等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对于中低山、丘陵地区的农户,推广厌氧发酵、膜生物降解(MBR)等技术的资源综合利用厕所;对于高寒缺水地区的农户,推广使用风光新能源、循环微水冲、泡沫封堵、微生物耗氧堆肥等技术建设粪尿分集式厕所;对于农户开办的农家乐、民宿等场所,推广使用装配式厕所。结合彝家新寨、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等项目,在脱贫攻坚农房建设中实施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改建。加强厕所粪污治理,全面消除露天粪坑,推行粪肥无害化处理后还田,有效衔接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统筹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制定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导则,充分运用粪污无害化处理技术,通过新建、改建或与村委会整合建设等形式,推进农村环保公共厕所建设。到2020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处公共厕所。加快乡村旅游厕所配套,注重乡村旅游厕所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推进各类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配套公共厕所建设。到2020年,完成1226座乡村旅游厕所新建和改建任务。推进农村公路沿线、客运站点配套公共厕所建设。建立农村公共厕所日常运维管理财政补助机制,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的市场化运管模式。
(三)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六化”工程积极推动家园美化。
突出川西林盘、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等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和民族地域特点,继续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延续山水田园与村落相融相合的肌理形态。进一步优化村落布局,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不断挖掘乡村建筑特色,加强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大力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的外观设计水平和环境品质,高质量展现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美丽乡村风貌。
加快实施道路硬化。大力改善村内交通出行条件,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合理选择路面材料,积极推行各类适宜农村的生态透水型路面设计,鼓励传统村落村内道路采用石板、青砖等传统路面形式。
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古树名木保护、湿地恢复等工作,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搞好绿化。注重乡村绿化与庭院经济、经济林果相结合,鼓励采用乡土树种,凸显地域乡土特色。制定古树名木分级保护措施,划定保护范围和责任,实施珍贵树木的种植保护计划。
分批实施照明亮化。根据村庄规划和基本条件,分批推进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加大设备设施的管护力度,保证乡村路灯正常使用。
集中开展环境净化。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废弃不用且濒临坍塌的杂物房、牛栏猪圈及残墙断壁等。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
保护利用乡土文化。保护利用乡村历史建筑,对古镇、古村落和古民居进行针对性保护与合理利用,优选100个左右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实施“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加强农业农村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扶持培育群众文艺及乡土文化本土人才。
(四)实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六网一中心”工程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路水电气信防“六网”建设。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2019年实现乡乡通油路和村村通硬化路;公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要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因地制宜、分段设计,注重与周边景观相互融合,不搞过度绿化;引导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行政村联网路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加强农村公路和客运设施的管理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完善“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网络,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加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电压不达标、不通动力电等问题,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因地制宜推动沼气、太阳能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天然气向农村覆盖。积极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智慧乡村”“宽带乡村”“高清四川”“光网四川”“无线四川”建设,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到2020年基本实现书报全民读,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电影月月看,光纤宽带、4G网络全覆盖。大力开展“雪亮工程”建设,着力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到2020年实现符合建设条件的村全覆盖。
以“1+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基础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以增量扩能为目标持续推动村级“1+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在加强原有便民服务、农民培训、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综治调解、商贸物流6项服务的基础上扩展农民群众有需要的公共服务项目。公共服务中心选址要位于农户聚居区中心,方便群众生活。可在公共服务中心周边,根据学前教育规划需要建设幼儿园,配套建设养老、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把安全理念和防灾减灾要求贯穿始终,对地震、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生态脆弱地区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实现上述区域每个村都有避灾安置点。
(五)实施发展美丽经济“五变”行动实施园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家园变花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五变”行动,发展乡村旅游、养生养老、森林康养、运动健康、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美丽业态,走出一条具有四川乡村特色的“美丽经济”路径。
(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扎实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治理和修复,维护好“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五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积极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系统治理修复乡村生态环境和田园景观格局。到2020年,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林木覆盖率达到5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国土绿化覆盖率达到70%。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县(市、区)对照“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达标村标准,全面摸清本地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村容村貌、农业面源污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达标的问题,以及农村住房功能不完善和特色不鲜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方案、项目清单和资金预算。要推进乡村振兴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开展规划编制。以全面摸底调查的结果为依据,以县为主体,编制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并分类确定县域乡村布局,确定发展目标、建设标准和实施项目。编制2019年年度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实施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预算和竣工时间。
(三)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奖惩措施,统筹抓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完成问题清单中的问题整改。
(四)开展考核验收。2019至2020年,在充分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和代表性的基础上,采用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底对各地年度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评定一批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和示范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完成情况差、考评结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纳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范畴。市(州)党委、政府对本地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做好协调、督查等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宜居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规划编制、统筹协调、资金筹措、推进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2018年及以后摘帽的贫困县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为头等大事,在结合脱贫攻坚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同时,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乡镇和村是实施主体,要围绕建设目标抓紧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财政资金支持。省财政要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调整资金分配方式,更多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沟通,争取更多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宜居乡村建设。采购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设施用具等应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构建多元合理的投入机制。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力度,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村资产资源“三权分置”,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市域、县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创新服务机制。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投向、价格双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供给和金融基础设施投入。梳理宜居乡村建设融资需求,做好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互通和融资对接。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和“三农”专项金融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市、区)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宜居乡村建设。
(四)创新城乡人口流动居住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支持能人回乡,城镇居民下乡创业、休闲养老,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农房资源。在摸清农村空闲农房现状的基础上,探索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农村空闲农房资本化,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宜居乡村建设,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五)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建立日常督导、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达标验收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考核。制定不同类区的考核验收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依据年终考核结果表扬奖励一批、通报批评一批。强化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政策资金奖补挂钩,作为有关市、县(市、区)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以多数农民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乡村建设民主决策机制。积极引导村民共同参与讨论、修订和遵守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推动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村的良好格局,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协会、村民理事会、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七)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加大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宜居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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