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县一村支书因贪污等4罪获刑8年

08.08.2014  14:19

  中新网恩施8月8日电 (姚祯发 吴畏 田清华)8月8日,湖北巴东县沿渡河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曹某,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该县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罚金1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73.8万元。

  经审理查明,曹某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的2006年至2012年,利用从事公益事业款物管理和发放等公务便利,采取虚报工程作业量、冒领村民土地补偿款、虚报开支等手段,贪污移民款7.67万元;利用管理公务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46万元归个人使用;利用虚假合同与他人套取移民款50万元挪作他用;非法倒卖土地供他人建房,牟利73.8万元。

  巴东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套取移民款挪作他用,应当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牟利,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合本案案情,综合考虑曹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及退赃情况,法院判处曹某有期徒刑8年。(完)

(原标题:湖北巴东县一村支书因贪污等4罪获刑8年)

文章关键词: 村干部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