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商刘銮雄罗杰承贿赂欧文龙案今在澳门判决

14.03.2014  13:06

       

刘銮雄 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华人置业主席“大刘”刘銮雄与南华足球队足主罗杰承涉嫌贿赂澳门前运输及工务司长欧文龙一案,今日在澳门法院判决。被告之一刘銮雄过去一直称病坚拒出庭作供,昨天(13日)如常现身湾仔福临门酒家,但未有回应记者提问。有澳门律师指出,因香港及澳门之间并无引渡协议,二人一旦被判有罪,只要“终生不入澳门”,便不用服刑。

        被告之一刘銮雄昨日下午1时在秘书陪同下到湾仔“富豪饭堂”福临门酒家用膳,刘看上去身形较以往瘦削,大批记者问他身体情况如何,以及今天会否出庭应讯,他均未有回应。刘的女友甘比(陈凯韵)和吕丽君均没有出现。刘逗留了1小时后乘车离去。

        刘罗二人涉嫌以2000万澳门币贿赂欧文龙,以获批澳门机场旁5幅地皮,兴建豪宅“御海‧南湾”;惟事件揭发后,澳门政府即收回地皮。“御海‧南湾”买家龙先生投资过千万买入3个单位,至今亦未获退款。他指附近楼价已升一倍,他所付订金已贬值,但政府已退回印花税。龙先生表示,在判决后会再征询法律意见。

        另一买家邝先生已付数十万订金,惟案件发生两年来一直未获退款,自己已停止供款。他希望今天案件有判决后,在赔偿方面会有新进展。

        澳可求移交 港无责任跟从

        澳门律师飞文基指出,如果二人获判有罪,“御海‧南湾”买家未必能凭判决展开民事索偿,因为判决未必能证明华置约。他亦指详情要视乎今天的判辞作定论。另由于香港及澳门之间并无引渡协议,如果刘、罗二人被判刑但不在澳门现身,澳门政府可以向香港政府提出要求移交两人,但港府则无责任跟从,届时二人只要“终生不入澳门”,便不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