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高利贷"逼死大学生,如何救赎?

22.03.2016  19:03

   “网贷高利贷”逼死大学生,如何救赎?

   背景 :无需任何担保,无需任何资质,只需填填表格,就能贷款几千甚至几万元。近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学生小郑因无力偿还近百万元欠款而跳楼自杀的事件,引发人们对校园网贷的强烈质疑。无独有偶,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柳某去年10月贷款3万,到12月就利滚利滚成70多万的新闻,也曾引起人们对网贷平台放高利贷的质疑。

   新京报发表周铭川的观点: 大多数网贷平台放贷的利率,并未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一般年利率仍控制在20%以内,因此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高利贷。但是,从相关报道来看,这些平台在收取约定的利息之外,还会以罚息、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催收费等名目,收取远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费用,从而在实质上,在普通民众的生活经验里,就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比如死者小郑,先后接触十多家贷款平台,先从B家贷款还A家,再从C家贷钱还B家……贷了一家又一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滚出近百万元债务。这种实质上放高利贷的行为,已经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应当受到刑事追究。这些贷款公司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可能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不可能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可能金额,反而经常是以“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进行欺骗诱导,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较弱而又消费欲望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从而既侵犯了“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又有欺诈诱导和强迫交易之嫌。国家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目的,应当是为了发展所谓“普惠金融”,以方便众多小微企业融资创业,但是当互联网金融被少数居心不良者滥用牟利时,就应当反思这项制度的漏洞与合理性。银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联合行动,对校园网贷中涉嫌违规、违法的现象依法进行调查、监管,避免再有悲剧发生。

   小蒋随想 :多数大学生在校期间并不打工,主要“收入”是父母每月给的生活费。这已然决定了,学生群体的还贷能力非常有限。早些年,不少为银行推销信用卡的业务员就将目光盯上了高校学生。如果学生逾期未还信用卡,会给个人信用留下“污点”,将影响步入社会后贷款买房买车等等。虽然后果也很严重,但一般不会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反观如今某些网贷平台,则极不规范,像极了“挖坑”等学生来跳的“黑洞”,巨额的利滚利无异于高利贷,威逼恐吓学生与家长,甚至有明显的“黑社会”色彩。互联网金融是新兴事物不假,但有关监督与维权不能一直迟到。尤其是对疑似放高利贷的类金融公司,监管部门必须出手整顿乃至取缔,不能任由其逞凶欺诈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还必须指出,不少大学生虽已成年,但在心理上还是“妈宝”。小学、初中、高中沉浸于题海战术,考上大学转而“大撒把”,在缺乏社会经验的情况下,“由紧到松”的快速转换让一些学生对外部诱惑与自我放纵的后果没有警惕性。物欲社会攀比繁多,微信朋友圈充斥各种“晒”,进一步降低了某些青年的克制力,大学生借钱“买买买”的隐患不容低估。有鉴于此,对大学生进行金融知识、风险意识、信用价值、责任担当等教育,不可或缺。

   “服刑者子女村”被铲平,道义哪去了?

   背景 :位于天津北辰区线河村的“太阳村”,正面临“房倒孩子散”的境地。这处由非政府慈善机构专为服刑在押人员子女提供特殊关怀的场所,两次遭遇铲车破坏,房屋、球场绿地被铲,池塘被填平。

   新京报发表刘雪松的观点: 当铲车轰然铲向“太阳村”,留给孩子们的不再是阳光,而是一片无法望穿的阴霾。24名无辜的孩子,因为亲人不被社会待见,他们的存在感同样不被这片土地待见。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太阳村”,没有凝聚在这个非政府慈善机构的爱心人士的关爱,这些孩子在流离失所中,会如何安顿自己的孩提岁月;长大成人之后,会以怎样的心灵面对这个世界。铲车推倒的是房屋,也是一个社会的文明。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仅存的温暖,也会因“太阳村”的消失而失去。他们的生存与生命,唯一依靠的是一个非政府慈善机构的托底,他们透过幼小的心灵窗户,亲眼看到了这个“非”字的弱不禁风。看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第一看他们怎样对待孩子;看一个社会的法治程度,同样如此。“太阳村”背后或许还有这样那样的利益纠葛和复杂目光,然而房屋倒地时,人性已落地。如此拆得不明不白,文明、法治的节操,也随之跌落。眼下,这些孩子将何去何从?如果是一家官办慈善机构,铲车敢不敢这么绝情?如果不是服刑人员的孩子,铲车会不会这么无情?这是最值得社会深思之所在。

   小蒋随想 :总听说政府是社会的守夜人,国家应为每个公民做最后的托底。理论上,因各种原因流离失所或遭遇严重家暴的孩子,应由民政部门与公立慈善机构“接管”。但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对孤儿尚且无处安置,所以才会有袁厉害那样先被称为“爱心妈妈”、发生火灾致孩子死亡又陷入舆论漩涡的案例。至于因父母服刑或“消失”而无人管的孩子,目前也没有制度性的、妥善的官方安排。这样的孩子难道“活该”成为父母造孽后的牺牲品,沦为被遗忘与遗弃的对象?民间慈善机构收留这样的孩子,或许有做的不足的、不规范的地方,但至少人家做了,还承担了相应风险。反观某些管理者,该管事的时候不管,该出手帮助的不帮,还去给做实事的人找茬,出了问题更是一副“大义凛然”的判官派头。这些人就不亏心吗?人性的良知、权责的道义,去哪了?就本例而言,“太阳村”被夷为平地,铲土机背后的那些人,才不管孩子的命运。强调和谐的社会,那些孩子究竟该由谁来管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