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通过“网购征税”立法 引发中国电商行业担忧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美国参议院于当地时间5月6日最终投票表决通过了一项名为《市场公平法案》的立法提案,这份法案允许美国各州政府要求美国境内的网络零售商在本州的居民网购时向其征收消费税。至此,美国网购免税时代彻底终结。
美国的这一动作,被认为具有示范意义,可能将作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国家的参照。今年两会以来,有关中国“网购征税”的话题更是呼声不断。但是,自从2000年美国开始高调发展电子商务至今,全面征税历经13年的时间,期间一直争议不断。中国的“网购征税”会不会因此而提前到来呢?
在《市场公平法案》之前,美国的网购征税遵循1992年由美国最高法院做出的一项裁决:除非零售商在某个州拥有“实体存在”,即零售店或仓库,州政府不得强迫零售商向该州居民征收消费税。这使得互联网零售商获得了优于实体零售商的税收优势。最新的法案意味着,这种优势将被削减。
一系列的讨论和投票显示,美国社会各界的意见正在趋于统一,这种趋势,让人联想到中国近来火热的“网购征税”争议。今年两会上,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抛出的“电商征税论”,被认为矛头直指网购大本营——淘宝。但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张延来看来,虽然如今的主流观点认为“网购征税”是大势所趋,但中国全面对“网购征税”还为时尚早。
张延来:2000年左右克林顿政府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发展电子商务的时候,就有人提出税收的问题。直到现在其实他们也没有一个非常完美的解决方案。我们应该也不会那么快。
在高速增长的全球网购市场中,中国表现尤甚。据统计,2012年中国网络零售达到1.38万亿元,较上年增长68.72%,仅次于美国成为目前世界第二大网购市场。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张政法担心,中国市场会过早将美国新政作为“样本”。
张政法:根据传导效应和国内有关部门习惯于引进所谓的国际标准,中国离电商征税可能也为期不远了。当然,消费交税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逻辑,征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千万不要把视线只放在税费上,做杀鸡取卵的事情,毁掉网购的未来。
据了解,沃尔玛、百思买等实体连锁店、以及正在全美建设新物流中心的亚马逊都支持美国的上述提案,而以电子商务为主的eBay则曾经游说,希望eBay的用户可以向美国国会议员发送邮件要求改变该项立法,至少能够将该法案目前100万美元年销售额的豁免权金额上限,提高到1000万美元。
2011年,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某淘宝女装网店征税430余万元。现在一些发展较好的商家,在线下已经开始缴税。某大型网店CEO李晓亮:
李晓亮:淘宝商城的营业款项最终是进到这个企业的基本账户,意味着这个企业一定要出具发票的,即便他没有给消费者开,他也要在内部把它开出来。
但如马云所说,目前淘宝仍有94%的商户不符合年营业额24万元以上的征税标准,这些中小网店卖家也大多不会主动提供发票,淘宝假货次货泛滥的小辫子也总是被抓住不放。
不过,淘宝也曾理直气壮的回应“网购征税”说:不反对电商征税、但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中小电商的命运,成为他们的“正义感”所在。
淘宝店家小王道出了一纸税单对他们的影响:
小王:当初自己开网店主要看中低成本的优势,不用注册,也不用缴税什么的,薄利多销积攒客户。如果征税的话利润就低了,就不好干了。
从宏观经济角度,反对“网购征税”的声音也不绝于耳,理由包括会打压新兴的电商行业、对拉动就业和内需产生消极影响等等。
如美国ebay的游说目标,征税门槛同样成为中国版争议的焦点。有分析认为,“网购征税”切记要“因地制宜”,不能盲目一刀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
温来成:目前电子商务在我国还是初步的发展,特别是小微企业还是应该大力发展,特别是在它们的初期,应该在税收上适当的给予照顾。
而从技术层面看,据美国媒体报道,有美国网店店主抱怨,如果全面征税,他得在各个州申请税号,非常麻烦。可见,这一机制的完善并不容易。国内某网店CEO李晓亮:
李晓亮:有的人会开十几家小店,每家店都会撬税。一个游戏规则你说起来很容易,但是谁来统计这些事情,谁来监督这些事情,要么你就统一所有人的交易额的多少。
国家税务总局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包括了网络发票的实行和电子发票的试行,这被广泛解读为从技术上为给电商征税打下基础。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张政法认为,相比“网购征税”,政策制定者还有更多事情可做。
张政法:在面对类似于网购这种由新技术带来的新事物,我们首先是要接纳,其次是要规范管理,最后是要推动它。实际上网购亟待规范的地方还有很多,与其通过征税来推高价格,把消费者赶回实体店,还不如进一步规范网购,让网购既能体现新的物流趋势,又能代表新的管理规范。记者庄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