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将加速电商分化步伐

06.01.2014  14:42
核心提示: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有多个条款涉及网络购物。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   “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有多个条款涉及网络购物。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消费者没有“反悔权”,如消费者订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

在《2013-2017中国网络购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中指出,由于网络购物缺乏线下实体体验,这为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购物困扰,而在获得商品之后,如何退换货维权一直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在现有的电商售后政策中,无论大小电商网站要求都不够统一,大量的退货解释权主要由网购平台方所有,部分电商甚至采取一些手段来提高退换货门槛,五花八门的规定让消费者疲于应付,只能被动地听从商家的安排。

目前,在国内多数电商的退换货规定中,包括手机、相机、奢侈品在内的20种商品均不能无理由退货。张先生的购物经历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张先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他上个月曾在国内某大型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电冰箱,收货后感觉并不是很满意,于是申请退货。几天后,该电商平台以“洗衣机不在网站所规定的退换范围内”为由,拒绝了他的退货申请。

在得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网购后悔权”这一项后,张先生对记者说道,“这解决了我们消费者网购后的退换货困扰,维护了我们的权益,非常好。”

广州的一位淘宝店家李先生在得知网购可享有“后悔权”后,则立刻做出了反应,他将淘宝店的产品描述去掉了繁杂的修饰语,使产品描述尽量更贴合产品特性;对产品的图片效果也进行了改良,努力做到和实物一致。

“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改进减少买家后悔的几率,现在网店的竞争本身就很激烈,如果三天两头又有消费者后悔,要求退货,那么我的工作成本将大大提高,对于我们这样的小卖家来说损失将会很大。”李先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不仅仅是淘宝的中小卖家,目前在电商企业中,已有京东、优购等电商提前3个月执行商品“7日后悔权”等条款,而更多电商企业调整后的售后服务规范将在春节后密集出台。


多名业内人士表示,《新消法》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电商的运营成本,这将使本已疲于奔命的中小电商生存更加艰难。

电商分析人士李成东认为,《新消法》的实施将加速国内电商的两极分化,京东、天猫、腾讯电商等较大的电商平台在资本优势下拥有足够的优化空间,但对于国内的中小垂直电商,无疑将加重其生存压力。

李成东认为,“网购后悔权”出台后影响最大的是服饰、鞋类品类的垂直电商。目前,国内服饰、鞋类品类垂直电商的平均退货率已高达10%以上,而此类电商往往以渠道类居多,在低价竞争环境下,渠道类电商本身的利润率还不及10%,一旦严格规定7日无理由退货,这部分成本将对此类电商带来巨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