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幕后推手“立二拆四”案宣判 从“炒美”转向“炒丑”

19.11.2014  17:07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杨秀宇、卢梅,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判处卢梅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罚金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50万元;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20万元。

  8月14日,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在庭审中回答公诉人提问。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涂铭、卢国强)“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北京车展最美清洁工”……这些曾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新闻事件,最终被证实都是“纯人工”炒作而起。

   8月14日,这一系列“闹剧”的幕后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站到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而随着杨秀宇和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等一系列案件的审理,一个由表演者、围观者和网络推手共同打造的“审丑”产业链条也逐渐浮出水面。

   公司化“运作”网络新闻事件 一些新闻每起收费近20万元

   14日上午9时许,杨秀宇和他曾经的下属卢梅被带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二层大法庭受审,二人都被检方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一同被起诉的还有杨秀宇经营的两家公司--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被杨秀宇证实为“两个公司、一套人马”。

   起诉书共涉及7起指控事实,除了为多家企业提供有偿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外,杨秀宇还被指控策划炒作了数起网络新闻事件,包括网络上流传甚广的“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等事件。

   检方指控,2011年10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与北京续风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约定对该公司旗下画家安某某进行炒作。后杨秀宇负责策划,安排安某某着僧服与两名女子在北京市西城区后海登船,并在船中引发船体晃动,杨秀宇拍摄视频后将该视频以名为“僧人船震”的新闻事件上传至互联网引发网民关注,以达到炒作画家安某某的目的。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17万余元。2012年4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与凯撒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奥运奢华游网络推广合同,约定对该公司“888万元包机去伦敦看奥运会开幕式”旅游项目进行炒作。后杨秀宇负责策划,并选择女模特巫某——别名“杨紫璐”,假扮炫富女,杨秀宇拍摄相关图片,利用昵称为“杨紫璐”的个人微博账号在互联网上陆续发布“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以达到炒作该公司奥运奢华游项目的目的。为此,尔玛天仙公司收取该公司支付的人民币1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尔玛天仙公司和杨秀宇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杨秀宇当庭自愿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而根据杨秀宇之前的供述,曾经在网络上引发巨大争议的“干露露浴室征婚门”“郭美美炫富”等事件,他都是其中的幕后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