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四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

11.01.2015  10:31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建立解决群众各种诉求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联动机制,健全网格事项的发现、处置、上报、交办、办结、回访运行机制,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意见》从科学划分调整网格、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健全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形成服务管理合力、突出信息化支撑等方面,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网格的划分上,《意见》要求在行政区划框架下,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要求,科学划分调整网格。要求各地整合力量组建网格员队伍,网格员主要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报告等职责,协助职能部门开展民生事项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第一时间反映和协助解决群众诉求。

  整合资源形成服务管理合力。《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规划,完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整合相关部门服务群众的人员、资金、设施等资源,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结合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支持引导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采取组团方式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

  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拓宽社会化服务领域,健全社会化服务准入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精细化、贴心式的便捷服务。结合基层平安建设,以开展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为载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加强网格治安防控,服务反恐防暴工作。

  在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信息化支撑必不可少。《意见》要求,各地要科学设定每个服务管理事项的流程、时限和办理要求,全程实行“痕迹化”管理,实现任务交办与跟踪督办、考核评价同步推进,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办理,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健全保障机制。《意见》指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目标考核,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县(市、区)党委、政府督查部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大对网格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力度。同时,各地要把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记者 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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