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认为成都“车霸”处罚过轻 交警:没有的事
■记者颜雪摄影方炜
本月14日,因在长顺街多次逼停、追逐一辆宝马轿车,还两次做出不雅动作,并因此而遭到网友全城搜索的银色“高尔夫”司机廖某,前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理由是拦截他人、寻衅滋事(此前报道)。此前,成都交警四分局对其罚款100元记3分。有网友认为处罚过轻,对此,交管局民警回应称,此次交通违法处罚,轻重程度只能依据《道法》相关内容来判断。
法律不能依情感而倾斜
成都市交警四分局对廖某的行为做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处罚过轻。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民警再次对处罚依据进行了官方回应:“我们一帧一帧回放视频,对可能有的每一个违法行为都做了记录,并会同法制科民警展开调查。我们只能以《道法》以内的规定做处罚,但有权将其移交给相关公安部门。”“此次交通违法处罚,轻重程度只能依据《道法》相关内容来判断,我们能理解一些网友认为处罚过轻的心情,但法律不能依情感而发生倾斜。”
能确定有两次压实线变道
这位民警表示,整段2分多钟的视频里,廖某能够直接确定的行为是压实线变道,一共有两次。“其他变道行为是虚线变道。基于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在同一时间同一路段的同性质违法,我们只能处罚一次。”依据道法规定,压实线变道被扣3分,处罚100元。
对于视频中在路口变道,为何没有按照“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来处罚,民警称:“由于当时两条道都是直行道,因此算作压实线违反禁令标线。”
对于网友提出的超速和闯红灯行为,民警回应:“行车记录仪里没有拍下时速表数据,无法认定车辆速度。而闯红灯的镜头,我们一帧帧回放,最终确定廖某所驾驶车辆在过路口停止线瞬间,信号灯是黄灯,而目前‘闯黄’行为成都地区并没有逗硬处罚。”
■违规行为解析
压实线变道两次
同性质违法只罚一次
路口变道
按压实线违反禁令标线处理
超速行驶?
行车记录仪没拍下时速
闯红灯?
过路口停止线瞬间,信号灯是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