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罂粟5万株 通江女子获刑5年(图)

24.04.2014  09:40

 

罂粟花。(资料图)

  华西城市读本讯(周伟 记者谢颖)4月23日,备受关注的通江县广纳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女)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系通江县人,前些年嫁到河南省。2011年9月,陈某在浙江温岭市务工期间意外获得一包罂粟种籽,后携带回通江县娘家广纳镇某村,租用他人农田,雇请他人耕犁后,独自一人将种籽撒在田里,并于三日后离开通江返回浙江务工。2012年4月,该村支部书记向通江县公安局报案。通江县公安局随后指派民警赶赴现场,并于当晚连夜将所种植物全部铲除。经巴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确认,该植物为罂粟原植物。经清点,陈某种植该毒品原植物共50316株。2013年11月18日,陈某在浙江被抓获归案。

  陈某当庭陈述,其丈夫和婆婆均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和股骨头坏死病,常年被病痛折磨,辗转多地求医无果。后在务工期间意外获得一袋植物种子,听别人说这种植物开的花泡茶喝可减轻病痛,遂回家种植该植物,希望能减轻亲人的病痛,自己根本不知道那是罂粟种籽。

   几十株罂粟“”进3000亩杂草丛

  4月22日,南充市民杨先生在江边散步时,发现了多株疑似罂粟的植物。随后,他联系警方赶到现场,予以铲除。同时,民警正在走访调查,寻找罂粟的播种人。

   市民发现 杂草中有罂粟花

  22日早上9时,南充市民杨先生来到顺庆区舞凤街道办清泉坝村的嘉陵江边散步。不经意间,杨先生发现杂草丛中有一朵紫色花。据杨先生回忆,他所见到的花和罂粟花十分相似。实际上,杨先生早就看见过这些植物,22日因为看见花朵才更加确认。随后,他向当地派出所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