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 参保人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13.07.2016  15:37
核心提示:据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5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阶段性降低至19%,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有助于为企业减负。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那么四川情况如何?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有助企业减负

据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5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阶段性降低至19%,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有助于为企业减负。

成都某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小艾一直关注着这条新政。4月29日,四川省人社厅发文后,她立即开始实施,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从以前的20%调到19%。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降低,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实惠。”小艾告诉记者,新政出台后将会给企业降低成本带来直接的好处。她算了一笔账,他们公司员工80余人,6月社保费用少交了一万余元,这一万余元可以用于企业的其他开销。

四川省人社厅5月31日发文称,从2016年5月1日起,四川省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到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因为我们那个文件发放有个过程,所以是5月底发的。”四川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有企业单位在五月份多缴纳了费用,可在后期进行抵缴,会在以后的月份扣除。每月少交社会保险费对企业来讲减轻了不小负担,反过来说就是利润增加了,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地发展。

社保费率降低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

那么,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否降低了社会保险待遇呢?对此,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都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

老王在成都某企业上班,再过4年就要退休了。当他知道四川下调养老保险费率的消息后,最担心的就是退休后的养老金会不会减少?这直接关系到他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对此,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降低不会对个人权益有所影响。“虽然这次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了,但在养老金发放的时候是不影响的。因为养老金这部分个人缴费没有做调整,所以个人账户和以前一样,不会变。”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养老金水平高低与参保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间早晚紧密相关,但这次费率降低只影响统筹基金的收入,不涉及缴纳年限、缴费基数等,因此不会影响养老金的计发。